- 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第十辑)
- 杨宜音主编
- 3387字
- 2020-08-29 00:11:32
一 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一)道德领域
谈到道德,首先想到的问题是:什么是道德?道德包括什么?在道德心理学领域,最有影响力的道德定义由Turiel(1983)提出,他认为道德领域是“对于和人们应该如何相互交往有关的公平、权利和幸福的观点判断”。一些研究者认为,在所有文化中,心理伤害、不公平和权利侵犯是道德概念的关键因素(Kohlberg, 1969; Piaget, 1932; Turiel, Killen & Helwig,1987),与公平、权利和幸福无关的概念都被认为与道德无关(Turiel, Hildebrandt & Wainryb, 1991)。与之相对,文化心理学家提出,道德概念是变化的,在很多文化中,超出了损伤、权利和公平的范畴,如内群体忠诚、权威、尊敬、精神纯洁以及与衣着、服装、宗教有关的一些习俗等(Haidt & Hersh,2001; Haidt, Koller & Dias, 1993; Graham, Haidt & Nosek, 2009; Jensen, 1998; Miller, Bersoff, & Harwood, 1990;Shweder, Mahapatra, & Millar, 1987; Shweder, Much, Mahapatra, & Park, 1997)。基于此,Haidt提出了一个关于道德的功能性定义:“道德系统是相互关联的价值观、实践活动、制度以及演化而来的心理机制,它们共同作用,抑制或管理自私性,让社会生活得以运行。”(Haidt, 2008; Haidt & Kesebir, 2010; Graham et al., 2011)
Shweder(1990)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一争论,他提出了三种用以看待和解决道德问题的道德规范,不同规范在不同社会发展程度不同。第一种规范是自主性规范(ethics of autonomy)。这种规范与前述Turiel的观点接近,核心是伤害、权利和公正,关注个人自由或权利是否被违背。在这一规范中,自我是个人选择,道德管理的重点就是增加选择、自主性和控制。Shweder认为这一规范在西方社会流行。第二种是社会性规范(ethics of community)。这种规范强调责任、尊敬、遵从权威以及与性别、阶级、年龄和其他社会网络要素相符的行为,关注社会或等级是否被违背,家庭、宗族、社会或国家的利益要高于个人利益。在这一规范中,自我是履行职责或扮演互依群体中的角色,因此,责任、荣誉、尊敬、谦虚和自我控制受到肯定。第三种规范是圣洁性规范(ethics of divinity)。这种规范关注圣洁性或纯洁性是否被违背,认为自我是精神实体,要避免被污染,并努力获得纯粹和洁净,即使没有伤害到别人,威胁这种纯洁性的行为也应被谴责。在这一规范中,人和动物是上帝的一部分,而道德的核心就是保护人们内在的圣洁性(Rozin et al., 1999; Shweder,1990; Velez Garcia & Ostrosky-Solis, 2006)。
Haidt和Graham(2007)提出了道德基准理论(moral foundation theory),并对上述三方面的道德进行了进一步划分和详细阐述。他们提出了五种道德基准,包括伤害/关爱、公平/互惠、内群体/忠诚、权威/尊重和纯洁/洁净,其中伤害/关爱和公平/互惠与Shweder的自主性规范相对应,内群体和权威/尊重与社会性规范相对应,而纯洁/洁净则与圣洁性规范相对应。具体而言,伤害/关爱是指人类在进化过程中形成了对弱小后代乃至他人遭受痛苦的敏感性,认为应当认可那些阻止伤害的行为,认可善良和同情,视残忍和攻击为恶行。公平/互惠是指人类在长期结盟与合作中进化出一些鼓励互惠利他的情感,包括愤怒、内疚和感谢(Trivers, 1971)。几乎所有文化都发展形成了与公平正义相关的美德。内群体/忠诚是指在进化过程中,以亲属关系为基础的居住方式让人们形成了独特的社会认知能力,表现为对内群体成员的识别、信任和合作以及对外群体成员的警惕和不信任。人们因重视群体而看重那些为群体而牺牲的人,轻视那些背叛或没有帮助内群体的人。因此,很多文化重视忠诚、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这样的美德。权威/尊重是指人类有居住在具有等级结构的内群体中的历史,统治阶级有特权但也要为人民提供一定的保护或服务,这使得人们已进化得能够适应等级社会的生活。很多文化中都有与领导者有关的美德,如高尚、慈祥和智慧,也有与服从者相关的美德,如尊重、义务和服从。纯洁/洁净是指人类进化到食肉时期后,伴随着清理尸体行为的出现和脑区的发展,人们出于身体保护动机形成了对可能造成疾病传播的事物(如残渣、腐尸)的反应,后来又在很多社会中演变成为一种对精神纯洁性的追求(Haidt & Graham, 2007; Graham et al., 2011)。
上述道德领域的划分拓宽了道德心理学研究的范畴,同时,为解决道德的跨文化比较和研究问题提供了参考框架。
(二)道德情绪
关于什么是道德的道德界定问题是学者们争论的一个议题,而关于人们如何决定某事是否道德的道德判断问题同样也存在争议和演变。皮亚杰(Piaget, 1932)的认知发展视角引领了道德心理学研究几十年,特别是Kohlberg(1969)提出道德推理发展的六阶段模型以来,研究者长期关注认知过程对道德判断的影响,认为道德行为是理性的,是可以用言语表达的过程,即可以进行道德推理(moral reasoning)(Killen & Smetana, 2006; Nucci, 1981; Rest et al., 1999; Turiel, 1983)。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研究者开始注意到情绪和直觉在道德判断中的重要性,认为道德判断的核心是情绪,而不是推理和复杂的认知过程(Haidt, 2001, 2008; Haidt et al., 1993; Shweder & Haidt, 1993)。认知神经科学的发展为这一视角提供了支持,如Damasio(1994)对脑损伤患者的研究发现,尽管患者智力水平依旧,但是因为情绪脑区受损,他们的行为表现为缺乏理性、不计后果。这一结果表明情绪是影响学习、决策和道德行为的关键因素。后来有关情感神经科学(affective neuroscience)和评价神经科学(evaluative neuroscience)的研究也表明,自主的情绪过程是道德行为的决定因素,并由此引出了“道德情绪”(moral emotions)的概念(Greene & Haidt, 2002)。
目前,研究中所涉及的道德情绪大体分为四类(Haidt, 2003; Rozin et al., 1999):①自我意识的情绪(self-conscious emotions),如羞耻、尴尬、内疚;②批评他人的情绪(other-critical emotions):如愤怒、厌恶和轻蔑;③与他人痛苦相关的情绪(other-suffering emotions),如同情、怜悯;④与评价他人相关的情绪(other-praising emotions),如感激、恐惧。同时,有研究者指出,道德情绪与情绪研究中所提的基本情绪(悲伤、愉悦、愤怒、恐惧、惊讶、厌恶)有所不同,它们与从个人幸福角度去考虑的社会幸福有内在联结(Haidt, 2001; 2003)。因此,道德情绪在个体互动或知觉到道德违背的事情时就会出现,并且这种情绪的出现是自动的、迅速的,往往不被意识所觉察。Haidt(2001)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道德的社会直觉(social intuition)模型,强调道德判断源自快速、自动化的评价,即直觉,不再强调个体推理的重要性,而是重视社会和文化的影响。根据这一模型,道德判断的过程是:情绪驱动,在短时间内自动完成,表示出赞同或反对,之后人们进行推导,为这一判断寻求合适的理由(Haidt, 2001, 2003; Moll et al., 2003)。
(三)CAD模型及其应用价值
在关注情绪的基础上,研究者对道德规范和道德情绪之间的联结做出了尝试分析(Graham et al., 2011; Rozin et al., 1999)。Rozin等提出了CAD模型,将三种批评他人的道德情绪和Shweder等人提出的三种道德领域联系起来。其基本观点是,三种批评他人的道德情绪(轻蔑、愤怒和厌恶)和三种道德领域是相互对应的,每种情绪都是由对于特定道德领域的违背而引发的,具体的对应是社会性道德违背引发轻蔑情绪,自主性道德违背引发愤怒情绪,圣洁性道德违背引发厌恶情绪。研究者采用多种研究方法,在美国和日本被试中通过系列研究证实了这一假设(Rozin et al., 1999)。
本研究结合道德基准理论,对CAD模型的观点进行了梳理(见表1)。我们认为,CAD模型对分析很多社会问题具有参考价值。比如对网络集体行动的研究,网络集体行动发生迅速、传播广泛,往往是“一石激起千层浪”,一起事故、一场灾难、一篇微博,都能迅速成为网络热点事件。如果用道德的社会直觉模型对此进行分析就比较容易理解,涉及道德违背的事件引发即时的情绪反应,通过网络迅速扩散为社会情绪,最终导致行为爆发。但又不是所有网络事件都能引发大规模的网络集体行动,有研究者提出这可能与社会认同的形成有关(高文珺、陈浩,2014)。而从CAD模型视角看,另一个可能的原因就是事件本身涉及的道德类型不同,进而导致引发的情绪反应不同,相应的行动也就不同。比如,如果事件涉及对自主性道德的违背,那么就会引发愤怒情绪,更容易促成集体行动;而如果事件涉及的是对社会性道德的违背,那么引发轻蔑情绪时,可能行动就相对缓和一些。再比如对价值观的研究,价值观很多都是道德价值(Graham et al., 2011),一些价值观和行为的关系就可以从道德角度来分析。比如,一项全国调查发现,持有文明、和谐、爱国等社会价值观的人与持有公正、平等、尊重人权、自由一类价值观的人相比,在社会信任、社会冲突感知、公平感等方面的表现呈现相反的模式(高文珺、杨宜音,待发表),造成这种差异的一个原因可能是这些道德价值所涉及的领域不同,情绪卷入就会有差异,相应的认知和行为表现也就会出现差异。因此,我们认为,CAD模型在我国文化背景中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可用于分析和解释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的很多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而要实现其价值,首先要验证CAD模型在我国文化背景中的适应性,并发展适合的测量工具。本研究将重点解决这一问题。
表1 CAD模型中道德准则和相应情绪反应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