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报告:经济增长新动力选择(2016)(中国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系列)
- 王一鸣 林岗 马晓河 高德步
- 2803字
- 2025-02-18 04:45:53
五、改革支撑:推进供需两侧动力联结
(一)问题
首先,现行需求侧管理政策难以提高供给水平。需求侧管理政策注重短期、阶段性调控,通过引导市场预期,促进消费、投资、净出口“三驾马车”来影响短期经济增长速度,主要解决总量问题。现行的需求侧管理政策着重于对当期需求进行刺激,以此带动短期经济增长,对未来潜在经济增长的形成作用不大。尤其在劳动力素质提高和土地、资本、资源等的利用效率的提升方面,需求总量管理往往难以发挥有效作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供需结构错配问题。因此,仅从需求侧采取宏观调控措施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结构性矛盾,不但不能使经济企稳向好,反而还会进一步加剧原有的结构性失衡。
其次,供给侧体制性障碍制约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当前,我国供给侧制约各种生产要素进行优化组合的制度性障碍还比较多。一是财税金融体制尚不健全,对实体经济的传导效果有待提升。在目前宽松的货币政策体系下,金融系统对资本流动的引导作用偏弱,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还普遍存在,税负偏高也给小微企业、制造业造成了较大负担,资本供给的有效性和稳定性亟待加强。二是生产要素难以形成有效供给。过剩产能和积压的库存沉淀了大量的厂房、土地、设备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现有体制下,这些要素无法有效从过剩领域流到有市场需求的领域。同时,行政过度干预与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也限制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
最后,激发供求双侧发力的体制机制尚待完善。一是对外开放水平不高。我国引领国际市场的能力不足,“走出去”面临强大竞争压力。高端科技、信息技术、优秀人才、国际资本等“引进来”受到发达国家的多重限制。二是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与再分配体制不合理。收入是需求的关键约束,受资源享有的初始不平等、行业或部门垄断等因素的影响,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体制严重影响了中低收入者的购买力。同时,我国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较弱,社会保障基金缺口大,覆盖率较低,且缺乏稳定、可靠的筹措渠道,国民收入再分配体制很大程度制约了居民消费需求。三是市场法规体系建设滞后。目前,国有企业在国内市场占有明显的优势地位,民营经济难以获得自由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空间。此外,《知识产权法》《反垄断法》等法律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对外开放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者平等进入的市场环境。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将禁止或限制外资进入的领域列入负面清单,未列入的领域外资均可进入,内外资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二是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基础设施合作和产能合作,推动铁路、电力、通信、工程机械、汽车、飞机、电子信息等领域中国装备走向世界,促进冶金、建材等产业的对外投资。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设备、主要零部件等的进口,提高我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的能力。三是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我国在大型成套设备、技术、标准等方面与沿线国家的合作,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产业投资合作,共建一批经贸合作园区。加快推进环境保护、投资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等新议题的谈判,积极推进国际创新合作。
(三)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一是推动财政资金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财政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财政支出向教育、科技、文化、农业、医疗卫生、社保等领域倾斜。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促进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二是加快税收制度改革。科学地确定地方税主体税种,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加快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尽快将现行排污收费改为开征独立的环境保护税。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力度。加大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在加快改革国有金融体制的同时,放宽市场准入条件,支持民间金融较快发展。创新间接融资服务科技创新方式,银行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贷联动。四是创新投融资模式。支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周边国家相关银行开展银团贷款、联合融资,发挥各类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合力,为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建设资金、风险担保和信用支持等全方位融资服务。积极推广PPP模式,支持国内公共设施投资企业、大型工程承包商、金融机构和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组成联合体参与相关公共设施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四)国民收入分配体制改革
一是加快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使得相当数量的低收入者“能够消费”。未来,要矫正初次收入分配的市场扭曲,完善劳动力市场和工资制度,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完善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提高中等收入者的占比,调节高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群体间收入分配差距,逐步形成橄榄型社会分配格局。二是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使得相当数量的普通群体“敢于消费”。社会保障制度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内容。未来,应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确保参保人的权益,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统筹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五)市场经济法制改革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法律法规的废改立工作,规范供求主体的行为。废除一批与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加快完善和调整《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私营企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与市场主体相关的法律。拓宽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将低碳技术、生物制药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收益、高风险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纳入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健全《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打击垄断行为,规范市场主体进行平等竞争。完善《社会保障法》《劳动法》等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为城乡居民的创业就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尽快制定《股份制企业法》等法规,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规体系。积极制定或修订地方法规,最终形成以国家法规为主体,以地方法规和行业规章为补充的市场经济法规体系。二是严格执行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大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物价管理部门等管理机构的职责、权限及其处理纠纷及违法行为的程序,将消费者反映较强烈的问题的查处工作落实到位。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价值观向守法、诚信方向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