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主要工作成效

2018年,安徽省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主要目标,按照“五个聚焦”的工作部署,着力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着力提升城市吸引力和承载力,着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全省城镇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

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通道逐步拓宽。全面放开除合肥以外其他所有城市落户限制。督促合肥市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凡自愿到合肥工作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高技能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均可先行落户。逐步拓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通道,2018年,全省新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100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2.7%,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6%(见图1)。

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归属感切实增强。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不断拓宽居住证的服务管理功能,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证照办理、社会保障等多领域享受市民化待遇,2018年全省共制发居住证21.9万张。落实“两为主、两纳入”要求,实现公办学校普遍向随迁子女开放,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人数已达53.8万人。深入推进城乡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2018年通过国家和安徽省城镇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19.84万人次,总体报销比例达64.5%。持续开展“惠农安居贷”工程,支持农民进城购房,2018年累计投放贷款174.33亿元。支持有关市县加快在建公租房工程建设,加大有效供给力度,截至2018年底,安徽省公租房已累计竣工80.3万套,约有31.82万套公租房配租给农民工等城镇外来务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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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安徽省2012年以来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稳步提升。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创业培训、整合发展创业园等7个专项计划。建成“阳光就业”网上办事系统、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安徽公共招聘网,为农民工提供方便快捷的网上就业创业服务。结合产业转型升级及劳动者培训需求,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鼓励各地围绕当地农业资源、特色产业等开发相应工种,允许采取“插班或混班培训”“师带徒式或跨区域委培”等方式,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培训后就业质量。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化“人钱挂钩、钱随人走”,在安排相关财政转移支付时综合考虑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等因素,增强市县政府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深化“人地挂钩、以人定地”,将城镇化增长潜力作为测算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重要因素。支持各地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达25万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计划,将腾退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城乡建设。

专栏1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经验

合肥市降低城市落户门槛:合肥市将主城区落户条件放宽为在城区有合法稳定就业连续满2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参加城镇社保满1年。

合肥市设立城市公共集体户口:允许租赁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户口落户,解决有落户意愿但无住所人群的落户问题。

滁州市深化“人地”挂钩改革:滁州市依据各辖区土地利用计划和上年度落户人口净增数量,安排各类城镇新增建设用地。

芜湖市允许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芜湖市允许2000多名农业转移人口缴存住房公积金,发放公积金贷款超过2亿元。

天长市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天长市全部完成151个村股份合作制改革,以户为单位发放集体资产股权证书11.3万份,42.6万名农民成为股东,实行股权“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并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分配经营性收益。

金寨县探索宅基地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在省内有偿使用:已完成交易4个批次,10857亩宅基地腾退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每亩成交均价为45.6万元。

金寨县建立宅基地节约集约利用激励机制:金寨县对超标准占用的宅基地按累进方式收取有偿使用费,对节约集约使用宅基地的农户给予奖励,低于宅基地面积标准(160平方米)的,每减少1平方米给予100元奖励,自愿放弃申请宅基地的,每户奖励2万元。

金寨县捆绑叠加宅基地退出与易地扶贫搬迁政策:金寨县引导贫困户、移民户和居住在土坯房、砖瓦房、转木房的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并异地搬迁,已有超过2万户农民腾退宅基地3.5万亩,受益贫困户超过8000户、2.5万人。

(二)城镇化布局和形态进一步优化

城镇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参见图2)。加快合肥都市圈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推动圈内城市合作加强与全球知名企业和城市的联系与合作,召开合肥都市圈城市党政领导第九次会商会议。《加快城镇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已制定送审稿,并呈报省政府。蚌淮(南)、宿淮(北)、安池铜城市组群城镇体系规划已完成编制,并报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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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安徽省区域性中心城市市区常住人口规模示意图

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步伐加快。有序启动设市工作,争取有条件的县改为市,潜山撤县设市成功获批。积极推动县城完善功能、提升品质,选择芜湖县、怀宁县开展宜居县城建设试点。探索宜居县城规划建设的技术管理体系,突出中小城市特点,科学合理确定县城的风貌类型、街道尺度、建设强度和建筑体量,彰显县城整体形象和地方特色。

特色小(城)镇发展态势良好。继续把特色小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载体,出台《关于规范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推动省级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徽风皖韵、凸显专精美活的生态宜居型特色小城镇,指导编制特色小城镇规划,推进产业和服务同步发展。

城乡规划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制定《推进“多规合一”改革完善空间规划体系施工方案》,划定并优化了“三区三线”,市县空间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建立省、市、县空间规划数据库。指导设区市完成了特色风貌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综合规划等编制,推进合肥、马鞍山、宣城、蚌埠、界首城市设计全国试点及淮北、黄山市城市双修全国试点。

城镇功能布局进一步完善。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提升行动,新增、改造城市园林绿地面积9376万平方米,新建绿道908公里。加强地下综合管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廊体123.3公里,基本建成污水处理厂14个,新增污水管网1228公里。启动长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已累计建成5个。有序推进“城中村”、老旧小区改造,2018年改造各类棚户区29.42万套。深化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完善充电桩等新兴交通设施建设。

新型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全面建设海绵城市,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10%以上的城市建成区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全力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87.6%。推广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全省年度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3.1%。启动实施2个省级绿色生态城市综合试点和72个省级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筑项目示范。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设城市空间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应用体系、数字城管平台建设。高位推动马鞍山全国健康城市试点工作,已命名市级健康社区10个、市级健康学校4个、市级健康村11个、市级健康单位12个。

(三)城乡融合发展趋势良好

要素下乡障碍逐步缩小。鼓励龙头企业牵头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生产大户和家庭农场以土地入股。组织开展示范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创建工作,2018年全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总数达到1941家。深入推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截至2018年底,试点地区办理“两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已达65家,“两权”抵押贷款余额18.79亿元。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民生工程,2018年累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4.73万人。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交易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省有12个市、87个县(市、区)建成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交易额达22亿元。

城乡产业融合趋势明显。积极开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潜山市、石台县、濉溪县、舒城县纳入农业农村部创建计划。大力发展休闲特色农业,2018年全省新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经营主体1.7万余家,综合营业收入787.05亿元。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积极支持1个大田物联网技术应用示范区、2个农业物联网示范县、19个示范点建设。加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全省共有3752个村开展“三变”改革,占总村数的22.8%,参与“三变”改革的村集体平均增收约4万元。积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全省现有注册登记的农民合作社100723个、家庭农场96229个。

公共资源加快向农村延伸。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鼓励和动员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乡,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构建“互联网+健康”,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基层,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与省级医学影像云的互联互通。深入城乡居保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广大城乡居民自觉变档缴费,2018年新增参保人数84.29万。

(四)城镇化体制改革持续深化

城乡土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支持贫困县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建新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有偿调剂,全年共调剂节余指标21个批次、2.38万亩。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全年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21.6万亩。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全面统筹推进,探索形成“科学规划、依法认定、户有所居、制约超标、有偿退出、保障权益”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路径,“缩小范围、完善程序、风险评估、探索预征、多元保障”的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路径,“规划管制、同权同价、主体明晰、秩序规范、收益调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路径。积极推进合肥市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工作,计划安排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用地238.76亩,首个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房项目建设租赁房514套。进一步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各项权能作用,承包地确权成果在土地经营权抵押、农业补贴、征地补偿、土地流转、互换并地、有偿退出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逐步健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实施意见,分类稳步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支持转型中的融资平台公司及转型后的公益性国企依法合规承接政府公益性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城镇化项目规划和运营机构合作,2018年家国家开发银行开行安徽分行累计向全省新型城镇化领域发放中长期贷款225亿元,截至当年末新型城镇化贷款余额2000亿元。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安徽省公共服务领域PPP项目建设运营,截至2018年底,纳入财政部PPP项目库项目436个,总投资4779亿元。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鼓励设有开发区的经济发达镇探索镇区管理机构合一体制,促进开发区与经济发达镇融合发展。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经济发达镇160余项许可、处罚等承接下放权力事项目录,构建符合基层政权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缩减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推动行政审批集成化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