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概述

一、医务社会工作发展过程

医务社会工作,顾名思义,是与医疗服务相关的社会工作服务。一般而言,医务社会工作是指把社工专业知识和技术,综合运用到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配合医务人员,进行疾病防治和伤残康复,为有需要的患者、其家庭和社区提供服务,帮助其舒缓、解决和预防相关的医务和心理健康、经济、家庭等问题,以尽早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社会工作专业经过百余年的发展,不论在价值观、理论概念、工作方法,还是在服务内容所延伸和关注的范畴,均有很大的发展。医疗服务与社会福利作为民生必需品,两者紧密相连、息息相关。顺应大环境的转变,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政府均会制定一些公共服务政策。政策内容大多围绕几个大方向:社会目标,社会对不同年龄和不同社群需求的理解,政府、经济体系、劳工市场、家庭等各社会持份者所承担的责任和角色,以及根据当前的社会环境和公共财政分配理念提供多少医疗和社会福利。西方福利社会模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才慢慢发展出来,此前政府所承担的只是非常有限的救济和补救性服务。比如在英国,早在19世纪已有医务社工服务,但当时的社会福利思维具有较大局限性。工业革命初期,工人主要为资本家服务,政府财力有限,遇到疾病、残疾、贫困等社会问题,都将问题根源归咎于个人,当时的社会福利人员就主要负责评估哪些人具有资格获得治疗和救济,哪些人不具备资格。20世纪70年代后,社会福利理论发生较大变化,逐渐倾向考虑人道主义、社会平等和人民权益,社会科学研究更广泛地审视文化、经济、政治系统如何影响个人的成长、心理状态和人际关系,学术认知发生巨大突破。与此同时,研究也发现许多生理、心理、健康成因与环境因素有关,这些研究成果不只对病理研究和治疗方法作出巨大贡献,还影响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回顾世界各地社会福利发展轨迹,可发现相互间有不少的经验借鉴,同时各自也存在差异性:有些地方选择全民普惠性福利国家模式,由政府全力承担医疗和社会照顾;有些地方强调资本主义的市场运作,采取分别由政府、雇主和个人选择所需的医疗和社会照顾服务,采用筛选性和多元选择的服务供给模式;有些地方则采用社会保险模式,为大众提供医疗保障,配以不同的社会照顾模式组合。不管政府采取何种模式保障国民的医疗照顾,现今的发展趋势均日益注重心理社会支持元素对患者康复的重要性,并将社工服务纳入医疗照顾体系的一部分。

社会工作专业着重关注人与环境的互动关系,特别是帮助个人提升其预防和应对问题的能力。这些问题包括成长过程中遇到的个人、家庭和社群的问题或特殊困难甚至社会危机,促进个人参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推动和确保稳定、关爱、平等的社会进程。生老病死是人类成长的必经阶段,解决问题、增强应对能力,是个人与家庭的普遍需求,医务社工可及时为受疾病困扰的个人和家庭提供援助,因此该工作领域是专业发展的必然选项之一。事实上,早在1921年,北京协和医院就已成立社会服务部,为患者解决因疾病带来的问题,开展包括经济困难、家庭矛盾、心理问题和出院随访等在内的医务社工服务,并建立规范的服务制度。可惜,1952年后,高等院校系调整,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被取消,国内各大医院的社会服务部也相继被取消。直至20世纪90年代,社会工作专业才在高等院校恢复重建。2006年后,随着社会工作服务快速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才得以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慢慢推广发展。

二、医务社会工作的理论探索

社会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能成为医疗和社会照顾团队的一分子,基于其专业的基本训练要求从业员能较好地认识和应用个人心理、家庭关系、群体动力和社会网络的相关理论,特别是要认识疾病和健康关系中所包含的心理和社会因素,并通过运用个案、小组和社区的工作方法,对患者的康复作出重要贡献。各地在过去二三十年的实证研究和实践表明,疾病不只会对个人的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对其家庭及社群也会带来一定的困扰。因此,对个人心理健康的照顾及其家人的支持,与个人疾病的治疗是一个同步的过程,也正因此,社工界特别积极推动“生理-心理-社会”的“全人”照顾模式,该模式在近年也日渐受到医疗专业团队及社会大众的认可和接受。为确保服务的有效性,医务社工须接受一定的理论基础训练,如人类成长与性格理论,认知行为、心理动力分析、多元社会系统理论,小组与社区动力分析,婚姻与家庭关系研究。进阶训练则包括一些心理和行为治疗模式应用。近些年,社会工作者与相关辅导专业、心理学家等不断努力尝试发展各种不同的社会心理介入模式,如认知行为训练、焦点解决问题短期辅导、社会功能协调辅导、正向心理能力提升、危机介入方法、静观训练、婚姻家庭辅导多元辅导模式等介入方法,帮助患者在药物治疗以外获得较好的心理康复效果。除了为患者及其家人提供直接辅导支持外,医务社工尤其注重个案管理的理念和应用。个案管理强调人际沟通能力,特别是利用协作式解决问题的方法梳理和调解矛盾,医疗系统内的跨专业团队合作对患者的整体照顾和医院资源整合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些年,随着社会快速发展变迁,两项议题特别被医务社工关注。其一是社会压力深度影响着个人、家庭、工作,导致人际关系紧张,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日渐浮现,促使各地不得不加强对精神健康的关注。社工一直以来特别倡导非药物治疗,特别在预防和社区教育层面推动精神健康,让大众更清楚认识到健康与疾病互为影响,以及“病向浅中医”的重要性。其二是人口老龄化,医疗系统必须正视慢性病患者以及患失智症长者的照顾问题。如何改革传统的生理治疗模式,发展舒缓治疗、临终关怀、社区照顾等服务,是医务社工近些年积极拓展的服务领域。美国近年更是成立专门组织,以推出一系列临终关怀和舒缓治疗的证书课程(https://www.swhpn.org),加强社工在该领域的认识和处理能力。我国香港也有不少的社工组织推行临终关怀和舒缓治疗服务,并为在职社工提供相关的培训。

过去10年,社工除了不断改善及研究患者照顾方法,同时还不断加深对“健康的社会决定因素”的了解。世界卫生组织研究报告指出,人的生理和情绪问题,不完全是生理因素所造成的,同时也是因过去一些被忽视的社会因素所导致。报告指出,患者能获得多少照顾和如何接受治疗,答案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因其涉及患者所在社区拥有的医疗资源、患者的社会背景、经济能力、生活方式等,各方面均有可能影响其接受治疗的方式和结果。报告指出,在分析比较不同社群的情况后,发现原来许多疾病的成因、扩散度和严重性,与社区或个人的贫困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特别是那些贫穷或处于社会边缘的群体,他们的生活水平是导致其患病和精神健康损伤的社会决定因素之一。该报告因此而掀起了关于社会公平的广泛讨论,同时促使各地政府调整其在医疗服务领域的分配方案,关注医疗决策对贫困人口的影响,加强社会组织的支持网络建设,为患者提供帮助,以降低患者康复过程背后社会决定因素的负面影响。由于特别关注前述观点,社工在反映患者需求、协调社区资源、倡导更公平和符合人民福祉的社会照顾和医疗系统等方面,提出了多角度的思考。

三、医务社工服务的基本步骤

医务社工以医院为基地,根据政府的医疗照顾政策,提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某些地区以社区为服务界限,把辖区所属的医院、诊所或日间医院整合为一个服务网络,同时,将医务社工也归属在同一个医疗照顾团队的范畴。

医务社工的主要服务目标是协助患者及其家庭应对疾病带来的影响,其服务内容是处理医疗程序之外的心理和社会需求,包括协助家人了解疾病的影响,辅导受影响成员认识和接纳病情,从他们的主观角度,了解入院和出院应做的心理准备和适当的态度并作相应处理。

医务社工的原则和专业操守与一般的社工服务一致,关注的是“全人”照顾,服务对象生理、心理和社会需求,对其作出适当的评估、分析、计划,并执行相应服务方案。医务社工需要更紧密关注多元化社会系统之间的互动关系,特别是与患者的动态关系。社工需参与多层次专业体系的互动,及其引申出来的照顾管理事项,为患者设计一个合适的社会照顾方案。

因此,医务社工要在以下五个领域具备较强的评估和介入能力。一是理解患者及其家人对疾病的主观评价,包括疾病的复杂性和可能产生的矛盾角度。二是分析患者在社会和家庭体系中的角色和功能,并据此评估因患病所导致的角色和人际关系的改变。三是了解患者的生活环境、社会阶层和文化背景,评估其对患者接受治疗和康复的影响;了解患者拥有的资源、机会以及心理压力的来源。四是评估个人的心理状态和社会功能状况,注意其面对疾病方式上的差异,及可能引发的一些负性心理反应,例如攻击性或自我伤害的行为。五是综合以上观察和分析,从入院、康复、出院方面设计一个合适的照顾及跟进方案,并与其他治疗专业团队商议,做出分工配合。在不同地区,医务社工在这些领域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参与比重,根据其所在的医院和地区政府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内地各省市的发展经验可起到很好的参考作用。

四、我国香港地区的医务社会工作发展

香港作为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其社会福利制度有独特的发展历史。医务社会工作的起步时间始于1939年,当时政府派施赈员到当时的“医务卫生署”服务,其主要任务是救济工作。1960年末,当时政府规定从事服务的人员必须接受正规的社会工作训练,并将其名字定为“医务社会工作人员”,后期改名为“医务社会工作者”。

我国香港社会服务注重制度建设,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有赖于政府资源的投入及服务制度的不断更新,医务社工也不例外。由于历史原因,早期两个政府部门——“医务卫生署”与“社会福利署”各自聘用医务社工,1982年整合为由“社会福利署”统一管理并派驻医务社工至各公立医院。当时的补助医院,若是由非政府机构成立的医院,则由政府补助经费,所聘用的医务社工属于非政府机构的员工。

1991年,香港“医院管理局”成立,作为独立于政府外的法定组织,接管了全部政府医院及补助医院,也接收了医务社工服务。但在管理上,“社会福利署”仍继续管理过去隶属于该部门管理之下的医务社工和新建医院的医务社工部。1995年,“医院管理局”成立“医务社会工作者协调委员会”,以协调医务社工服务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并成立了多个联合工作小组,以制定特殊项目,例如自杀个案、卒中、肾衰竭、临终服务、精神病患者出院服务议定书等的服务指引。

香港的医务社工服务,大致可分为两种主要服务模式。一是社区为本的模式,主要为“社会福利署”所采用;二是以医院为本的模式,主要为“医院管理局”属下单位所采用。此外,“社会福利署”亦设有为特殊人群提供专业支持服务,例如派遣医务社工驻于“卫生署”(即管理基层医疗与预防性服务的政府部门),属下的“儿童体能智力测验中心”为有需要的儿童及家庭提供服务。另外,执行“精神健康条例”之下的个案监护工作,也由“社会福利署”派出医务社工来负责。

参照香港医务社工服务指南,不管服务单位采取“社区为本”抑或“医院为本”模式,驻守在医院或诊所的社工,都必须践行四大工作目标:

1.为有情绪或日常生活困难的患者及其家人提供协助。

2.帮助患者有效地使用医疗及康复服务。

3.针对患者在生理、精神、社会全方位康复作出帮助。

4.致力提升患者家庭、社区的健康意识。

医务社工作为医疗及康复体系内的组成部分,必须以其专业能力提供相关服务,并与医护及其他辅助支持人员建立团队关系,为患者提供适合的全方位康复服务。在医管局的工作指引下,医务社工的主要服务包括:

1.运用各种适合的工作手法,为患者及其家人,甚至亲戚提供辅导,以解决因病导致创伤甚至残疾的个人、家庭和社会问题。

2.提供专业评估,包括社会、心理方面的风险评估。将住院或出院后所需的福利服务评估,转介到所需要的社区资源,例如提供康复设施,以便为患者及相关成员制订全面的照顾计划等。

3.执行法定任务,包括儿童及青少年保护条例、精神健康条例及社区服务条例。若患者在接受上述条例监管的情况下住院,医务社工负责汇报及督导患者相关情况,并处理所衍生的相关需求。

4.为患者申领经济或其他物资援助,减免医疗费用或向其他慈善基金获取资助等。尽量使其医疗需求得到解决。

5.危机介入及相关任务,例如天灾、罪行或家暴,或个别精神病患者的紧急救援需求服务等。

当然,医务社工不可能独自完成所有任务,根据服务指引要求,社工在整个工作流程须运用社会服务网络,并在医护团队的配合下,发挥其专业性,做到以下两个方面:

1.建立服务使用者的个案分类及转介系统,确保服务过程有清晰记录,包括个案来源、需求性质(服务过程中,若服务使用者需求改变,也要在记录中更改),包括结案或出院后个案的去向。遇到服务涉及多个院内或院外服务组织,社工可实时提出澄清,并邀请相关组织共同商讨。

2.建立个案管理和医疗程序,香港要求服务按照“一家庭一社工”原则,为达到全面康复目标,会要求由一位社工在医疗过程中协调患者及其家属所需的服务,包括社区内由非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服务,因交通或其他原因须到医院服务范围以外的地区接受服务,社工均可作弹性安排。社工服务的深度也须按患者的健康状况级别,即“深度医疗服务”“日常医疗服务”“轻度医疗服务”,评估其所需社工服务的频度和内容。

在“社会福利署”所推行的“社区为本”服务模式中,医务社工与医院所在地区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社工配合,使患者的家属接受社区服务时更为便捷。医管局属下的“社区工作队”则较强调社区老人评估及社区精神健康,当然也会与地区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和地区综合老人服务中心合作。两者模式的主要区别在管理架构上,实际运行中均以社区和患者需求为本。

五、我国医务社会工作发展

医务社会工作发展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萌芽起步阶段(1921—1952年)

我国大陆地区的医务社会工作,最早起源于1921年。北京协和医院成立社会服务部,由曾在美国麻省医学院附属医院社会服务部中专门学习医务社会工作的蒲爱德女士担任主任,蒲爱德女士担任北京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主任一职18年,社会服务部从当初的2人发展到30人团队,主要工作为患者解决因疾病带来的问题,包括经济问题、家庭矛盾、心理问题、出院随访等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并建立了规范的查访、讨论、督导和带教制度,有明确的等级和严格的入行规定,为医院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作出重大贡献,也让各大医院意识到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要作用。20世纪30年代,在北京协和医院社会服务部的帮助下,济南齐鲁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又名“齐鲁医院”,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金陵大学鼓楼医院(现南京鼓楼医院)、广慈医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仁济医院(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中国红十字会总医院暨医学堂(现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重庆仁济医院(现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等各大医院也纷纷成立了社会服务部,为医院和患者提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蒲爱德女士在中国最早建立了建制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带动中国各大医院建立社会服务部,并培育了中国大陆地区第一代医务社会工作者。

此阶段特点是各医院自发的散发式建立社会服务部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医务社会工作主要借鉴西方国家经验呈专业化发展。

(二)取消停止阶段(1952—1988年)

1952年,中国高等院校院系调整,社会学、社会工作专业被取消,中国各大医院的社会服务部也相继被取消,医务社会工作在中国大陆的发展进入了漫长的停止阶段,这也导致中国大陆医务社会工作重建时面临几乎无历史基础、结构性转型、历史性过渡状态的问题。

此阶段特点是全国医务社会工作全面停止、撤销,卫生部门、民政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承担非专业社会服务的职责。

(三)恢复重建阶段(1988—2006年)

1988年,北京大学在国内首先设立社会工作与管理专业,随后20世纪90年代,社会工作专业开始陆续在高等院校恢复重建。1989年,安定医院建立包括社会工作者在内的医疗、护理、社会工作、心理和工娱五支队伍,开展跨专业合作,并引入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毕业生,成立了全国最早的病患家属自助和支持小组;同年,中国康复研究中心由经过社工培训的医务工作者提供包括法律政策咨询、家庭社区康复辅导、居室无障碍改造等社会康复服务,中国大陆地区重启本土医务社会工作实践。2000年,上海市东方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分别成立社工部,成为改革开放后首批建立社工部的医院,也成为改革开放后大陆地区重启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标志性事件。随后至2006年,北京大学第六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广东省江门市残联康复医院等北京、上海、广东等地近30家医院陆续成立社工部。

此阶段特点是,以社会工作教育重建带动医务社会工作实践发展,各地医院再次呈散发、自发式特点设立社会工作部,提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

(四)快速发展阶段(2006年至今)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要求,社会工作首次从国家战略部署的高度提出。此后,包括医务社会工作在内的社会工作各级相关政策,尤其是国家层面政策陆续出台。2007年,卫生部发布《全国卫生系统社会工作和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现状调查与岗位设置政策研究报告》,内容包括医务社会工作概念、现实状况、社会工作者角色定位和医疗机构配备社会工作者要求等,并提出“全国所有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均应设置社会工作部”,为医务社会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标志着医务社会工作正式纳入全国医改体系,发展医务社会工作提上国家政策议程。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5—2017年)》,提出:“加强医院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逐步完善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三级医院应积极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优先为老幼残孕患者提供引路导诊、维持秩序、心理疏导、健康指导、康复陪伴等服务。儿童医院、艾滋病定点医院等专科医院可以与儿童、艾滋病患者关爱组织等合作,提供体现专科特色的志愿者服务。充分发挥社工在医患沟通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提出了具体指引和要求。同时,医务社工作为二级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分值占总分的1%,其考核的具体要求是要有医务社工。2016年,医务社会工作正式纳入公立医院职业目录。2018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了《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医务机构“要建立医务社工与志愿者制度”“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务。有条件的三级医院可以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同时,医务社工制度首次在考核中被单独列为一级指标,其分值占总分的6%,其考核的具体要求是要设立医务社工岗。从2015年和2018年同序列的两份文件对医务社会工作方面的要求和考核设置可知,国家对医务社会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

其间,对医务社会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的社会工作相关政策还包括: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工作人才列入国家六支主体人才之一。2011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编制办等18个部委和组织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国家层面发布的第一个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2012年,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卫生部等19个部委和组织联合发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民政部、财政部发布《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2016年,民政部、人力资源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委和组织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这些社会工作发展相关的国家层面重要政策为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十几年来,随着国家社会工作和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政策的频频推出,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基础逐渐建立,全国医务社会工作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32个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青海、甘肃、宁夏、新疆、香港、澳门、台湾)已开展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服务。这其中,我国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广东和上海,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政府推动力度和规模最大、最具代表性,分别开创了我国大陆地区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截然不同的两种模式。

此阶段特点是,政府层面以政策带动医务社会工作发展,国家及地方医务社会工作相关政策频频出台,医务社会工作在全国各地迎来了大发展契机。各地服务开展模式、内容等各具特点,但其发展速度和规模主要因政府推动力度大小不一而异,医务社会工作呈现本土化专业发展特点。

六、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模式

目前,全国已有30多个省份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各地在服务开展模式、内容等方面因地制宜,根据各自实际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医务社工模式。其中,以广东和上海两地的发展模式最具代表性,全国各地也在学习借鉴两地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发展的模式。

(一)广东模式

广东,特别是深圳、东莞和佛山等地,从政府层面出台有关政策,借鉴香港经验,创建了由政府出资向社工机构购买服务,再由社工机构向医院派驻社工提供服务的医务社工发展广东模式,称为“第三方派驻”社工模式。

广东省正式成规模地发展医务社会工作始于2008年,深圳6家市属公立医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备了8名医务社工,揭开了广东以购买“第三方派驻”到医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为主流模式的帷幕。此后广州、东莞、佛山、中山等地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并以购买“第三方派驻”的方式开启医务社会工作服务。

① 注:广东省最初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1998年,汕头成立全国首家宁养服务机构——汕头宁养院,主要免费上门为贫困的晚期癌症患者及家属及其家属提供镇痛治疗、护理指导、心理辅导与哀伤支持等服务。此后,广东省各医院散发式地设立社工部或开展医务社工服务,但从政府层面大规模正式发展医务社会工作则始于2008年。

作为响应国家“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战略部署,2007年,广东省深圳市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及七个配套文件(简称“1+7”文件),提出“一院一社工”的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目标,开始从政府层面大规模推动包括医务社会工作在内的社会工作试点。“1+7”文件配套包括《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对含医务社会工作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岗位的设置、范围、类别、职责等进行了规定;《财政支持社会工作发展实施方案》确立了以“政府购买”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工作公共财政支持机制等。“1+7”的配套文件为深圳全面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奠定了重要的政策基础。2008年,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以下简称“岗位购买”),以第三方派驻服务的方式,为6家市属公立医院配备了8名医务社工,迈出了政府推动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发展的第一步;2009年,深圳市民政局将此经验逐步推广至深圳各行政区。随后几年,继“岗位购买”后,深圳又摸索出“项目开发”和“企业社会工作”购买两种模式:“项目开发”即针对医务服务领域不同服务群体开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通过项目竞投方式撬动政府和社会资本获得项目运营经费,再通过配备项目社工的方式在相应领域提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企业社会工作”购买模式是指“政府资助一半、自行出资一半”的方式设置社会服务点,该模式是2011年起,在深圳市的部分民营医院主要提供医务社工服务的模式。这两种购买模式均撬动了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医务社会工作服务领域,进一步提升了医务社会工作的社会化程度。2019年,经过11年的大力发展,深圳已有医务社工306人,来自24家社工服务机构,覆盖全市10个行政区49家医疗机构。2020年11月,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对社会工作职业定位、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方式、社会工作者职业薪酬体系、从业人员动态管理、社工服务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是对2007年出台的“1+7”文件的全面优化调整,从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的职业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在广州市,2009年,广东省第一荣军医院被确定为广东省民政厅直属单位第一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和国家民政部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医院通过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开展康复训练协助及再就业等专业服务;2010年,广东省第二荣军医院成为广东省民政厅第二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试点单位,随后该院成立社工科;2013年,广州市首个政府购买医务社工服务项目——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运行,项目关注改善患者的心理压力、家庭关系、医患沟通、筹集治疗经费、社区再融入及功能康复等问题;2016年,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开创先河以自筹经费方式引入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医务社工模式和服务成效得到广东省民政厅、国家民政部高度认可,成为唯一一个医务社会工作项目入选民政部中国社会工作十年重要会议的八个参观点之一;2020年,广州市民政局将医务社工服务范围扩展至4所医院,至此,广州市共有十余家医疗机构通过购买服务或自聘社工开展医务社工服务。

在佛山市南海区,2011年,由佛山市第一个政府购买的医务社工项目,是由南海区卫计局、桂城街道在南海区人民医院启动的“医路同行”社工服务,开启了佛山市南海区本土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的序幕。2015年,项目出版了南海地区首本服务资源手册。同时在2014—2015年期间,卫生计生委联同区内有关机构,经过一年咨询,发布全国首个地区医务社工服务标准,名为《佛山市南海区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试行)》;数年间,南海区逐渐铺开多个试点,在多家医院开展医务社工服务;截至2020年,全区共有14家公立医院购买并开展医务社工服务项目,覆盖90%的公立医院。

在东莞市,2010年,东莞市参考深圳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经验,由市民政局牵头卫生局,采用岗位购买的服务模式,在8家市直医疗单位开展医务社工服务;截至2020年,东莞市已有14家医疗单位通过购买岗位服务的方式开展医务社工服务。2021年3月,东莞市出台社会工作系列文件,提高社工服务购买标准,加大社工岗位开发力度,进一步加快包括医务社工在内的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发展进程。

(二)上海模式

上海,同样从政府层面出台有关政策,创建了要求医疗机构内部成立社工部,以医院职工的形式自聘医务社会工作者的上海模式,称为“自聘”社工模式。

上海正式重启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是在2000年,上海市东方医院设立医务社会工作部。随后,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儿童医学中心、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上海市徐汇区中心医院等相应成立社会工作部或设立社会工作岗位,探索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2006年,在国家层面,针对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进行调研。2009年,国家公布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国家医改体系的政策背景下,上海市卫生局协同各部门对本市医务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现状进行调研,由上海市民政局以内参形式向上海市人民政府递交报告,为上海市政府层面大力推动医务社会工作发展做了重要铺垫。2012年,上海市卫生局、民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医务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医务社会工作者的概念、服务内容和领域,并规定全市医疗机构应该设立社工岗位。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上海市正式从政府的层面强力推进医务社会工作发展,确保了医务社会工作在医疗系统开展服务的合法性。同年,该市将医务社会工作纳入医院评价体系。2012年,44家医疗机构开始社会工作试点,主要是采用原医院内医护人员转岗及聘用社会工作专业高校毕业生相结合的方式,在医疗机构设置医务社会工作岗位。2013年,试点扩大到103家医疗机构,覆盖17个区县。2014年,上海“加强医务社工和医院志愿者队伍建设,精心构建医改社会支持系统项目”入选全国十大医改新举措,标志着从国家层面肯定了上海的医务社会工作发展。截至2019年,上海市共有近300家医疗机构成立社工部,医务社工从业人数535人,其中专职医务社工156人。2020年,上海市医疗卫生系统“医苑新星”青年医学人才培养资助计划首次将医务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医学人才行列进行评选,标志着社会工作人才已逐渐被医学领域认可和融入。

① 上海医务社会工作源起于20世纪30年代,广慈医院、仁济医院、中国红十字会总医院暨医学堂等医院成立社会工作部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后经20世纪50年代的院系调整,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一度中止。

值得指出的是,上文所述的不管是广东的“第三方派驻”社工模式还是上海的“自聘”社工模式,均只是介绍两地医务社工发展中最具代表性的主流模式,并不代表着其他模式在当地就不存在。其实,在广东,有越来越多的医院通过内设社工部并自聘医务社工的方式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而在上海,近年来也同样有越来越多的医院尝试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现有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进行补充。各地在充分发挥本地医务社工服务模式优势的同时,也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不约而同地走向了“购买服务+内设自聘”相结合的混合型发展模式,逐渐形成本土化医务社会工作多元发展模式。

七、医务社会工作行业协会及标准发展情况

2010年,中国医院协会成立医院社会工作暨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截至2019年底,全国17个省份(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云南、新疆)在中国医院协会下,设置地区性医务社会工作委员会。2014年,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成立。2016年,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医务社会工作专业委员会成立。目前,医务社会工作领域三大行业协会分别从不同维度共同推进专业发展。

在行业服务标准制定方面,2015年9月,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卫计局发布了全国首个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佛山市南海区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标准(试行)》;2020年3月,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由上海市医学会医务社会工作学专科分会牵头编制的地方标准《医务社会工作基本服务规范》;2020年7月,江苏省社会工作协会批准发布《三级综合医院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2021年12月,广东省深圳市民政局发布地方标准《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DB4403/T 214—2021),并于2022年1月起实施。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走向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服务阶段。

八、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内容

目前,各地区提供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以医院社会工作服务为主,张一奇等总结了医务社会工作的六大功能和工作范围:一是协调患者心理、人际关系,包括因疾病引起的惶恐、失望、沮丧和与患者之间的排斥及接触障碍;二是协调就业与社会的关系,包括因疾病引起的工作能力障碍、就业障碍、经济困难、社会歧视等;三是提供心理支援,包括对患者及其家属的心理辅导、开展互助小组活动、开设热线电话等;四是提供医护康复服务,包括开设疾病常识讲座、家庭康复训练等;五是提供社会支援,包括介绍就业政策、经济援助政策、组建社区支援网络等;六是帮助协调医患关系。除医院社会工作服务外,大陆地区开展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还涵盖部分公共卫生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如健康宣传和管理、社区保健、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等。

近年来,国家层面医疗卫生领域的重要政策紧锣密鼓式出台:2015年,中共中央首次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2016年,《“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发布;2017年,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2018年,发布《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发布;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发布。“大健康”概念正逐步走实,医疗卫生服务从一开始的“以疾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一方面,医务社会工作在健康服务领域中的地位越显重要;另一方面,医务社会工作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也不断地调整,向概念更宽泛、服务领域更多元、服务范畴更宽广、服务周期更齐全的健康社会工作领域转变。新形势下,健康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包括:①提供健康保健预防服务;②参与社区医疗卫生防疫;③开展社区心理健康教育;④整合社区医疗健康资源;⑤开展医院社会工作服务;⑥协助病患出院康复工作;⑦联动志愿者开展公益服务;⑧融入医疗卫生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