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毒中药现代研究与合理应用(第2版)
- 杜贵友 林文翰 王福清主编
- 4306字
- 2025-03-18 21:13:49
第四节 有毒中药炮制的研究方法
中药炮制作为一门药物加工技术,就其所涵盖的内容及与中药药效之间的关系来讲,它不同于任何传统医药(包括传统和现代的植物药制剂)的加工技术。通过有效成分的提纯浓缩,达到某一疗效的放大或促进药物吸收和提高用药便宜度等是中药制剂学的任务,因此中药制剂学强调从技术的角度开发、提高中药应用。而炮制的主要目的是降低或消除药物的毒副作用,改变或缓解药物性能,或增强药物的作用趋向等。所以中药炮制的实验研究应更偏重于炮制与饮片的药性研究。因此,客观要求中药炮制的研究无论从选题还是课题的切入以及相应的实验设计都应围绕这方面特性深入。
选择科研课题,即确定科研的主攻方向和具体目标,是科研的起点和关键。特别在中药炮制科研的人力、财力有限的今天,只有坚持实用性、可行性、科学性的选题原则,方能集中突破。且不应该由于选题不当使得研究结果既不能证真又不能否伪,造成人财物的浪费。
实用性:对中药炮制研究的选题来说,建议优先选择毒性较大且使用频度较高的中药开展研究。只有了解了这些药物炮制前后理化性质和药理毒理作用之间的变化,以及这些变化的药用意义,才能正确地指导和促进炮制方法的改进,制定饮片质量标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研究结果才能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可行性:除从研究目标和手段的角度考虑,所谓可行性在有毒中药炮制研究中具体地讲,重点应强调研究途径和内容的可行。例如中药炮制研究应该首选传统认为炮制前后作用差异较大的药材和药理作用与中医功效接近的品种,使得不同制品毒性及药效的差异在实验药理中能够测定和体现,在此基础上研究其炮制工艺和质量控制的成功可能性大,才会得到有意义的结果。而忽视了这方面的考虑,在科研实施中,拿不到有药效意义的实验依据,即便研究内容和研究层面再高,指标再灵敏、可靠和前卫,但从药物研究的科学性看,显然是不足的。再例如,当一些中药如果其药用物质基础是多组分时,一味试图将其解析清楚,就现存的技术和效率显然不可行。这是因为这些研究涉及的现代实验药理学对中医病证的表述,动物模型的建立和能整体表述药用物质基础的数据获得和识别,以及体内外物质基础与药效之间的相关分析的定量方法和手段等问题,均尚待其他相关学科的发展来解决。因此,独立地从某一学科研究药用物质基础显然会制约所要研究的实质。但应当指出的是科研难度大绝不等价于研究的不可行,现代技术尚无法解决的研究也不应看作是中药炮制研究的难度和前沿面临的问题。
科学性:科学是人们认识客观规律的一种方法,它有它的理论和实验工具。它本身是一个开放系统,无论何时,它都要迎接来自任何事实的挑战。就方法学讲,它是通过对现有认识的总结和分析提出某一假设,并通过获得人们当时认同的事实,以此为依据对其假设给予否定,即通过否定伪命题的方法,逐步达到逼真的过程。因此科学和用科学的方法获得的结果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科学的方法可以作为评价认识的标准,但用科学的方法获得结果只能作为认识问题的参照。这种结果的参照价值是随时间而变的。例如在信息革命时代一张光盘的价值可以远远大于一台在电子工业时期被认为是真东西的精密电子仪器。在中药炮制研究中科学性主要反映在以何为标准的问题。那些试图以西药研究的结果作为评估中药研究标准,或试图以某些现代研究手段去证明传统炮制理论和方法的正确性作为其研究的起点,其本身就是违背了科学的内涵。
在掌握选题原则的同时,研究者还应紧密跟踪相关研究的文献,了解相关研究技术的进展,结合实际工作积累的经历和知识,确立研究的切入点。具体的课题无论从当前炮制研究存在的问题切入,从中药已知的特种成分入手,还是从中药配伍理论和中药效用或毒副作用的差异入手,研究课题的切入展开后,基础研究要能反映有毒中药毒性成分和药用成分与消减其毒副作用或增强药效之间的关系。应用研究在无充分证据情况下,要尊重古人长期的临床实践中积累总结出来的认识,在此基础上,用更科学的理化指标探索改良传统炮制工艺和饮片质控标准。这应是课题切入的选择原则。长期以来,已经形成了一种认识,即只有在理论上搞清炮制原理,才能从应用角度搞好饮片的加工和制品的质量控制。这种认识不无道理,但多年的研究经历提示我们,中药质控研究的途径未必唯一。例如,是否可以以临床疗效为基准(包括通过以中医病证所涵盖的症候群在实验药理中的指标群的合理搭构和表达,实验检测药效),运用现代统计的数值分析(如多变量分析、人工神经网络)和化学计量学的技术,分析药效与能整体反映药物物质基础的理化数据(如化学指纹图谱)之间的相关关联,筛选出能定量表述药用物质基础的多元数据,以此监控工艺和饮片质量变化。如此,既能去除非药用成分(如药材品种等因素造成)引起的化学指纹图谱变异过大,又能提高质量控制的特异性。笔者认为这应是一种科学而又务实的研究途径。
1.有毒中药炮制研究实验设计应注意的问题
(1)以中医临床疗效为设计的出发点:
要以“证”研究药效。要考虑用什么指标群来衡量中药效用或毒副作用才能反映中医药效的本质。例如附子具有回阳救逆、补火助阳、逐风寒湿邪等功效。其中附子多糖是其有效成分,据研究报道,附子多糖有显著的抗过氧化损伤、提高免疫力、抑瘤的作用[36-37]。附子中双酯型生物碱类成分尽管具有一定的药效但毒性大[25-26],炮制时需要限制炮制品中双酯型生物碱的含量来防止中毒。
(2)注意药用物质基础的多元性:
在药用物质基础的表述方面要注意仅用单一化学成分是不够完善的。例如苦杏仁2020年版《中国药典》中以苦杏仁苷为指标,苦杏仁主要有镇咳、平喘,润肠通便的作用,其活性成分苦杏仁苷内服后,在体内β-葡糖苷酶作用下分解为氢氰酸和苯甲酸,氢氰酸对呼吸中枢有一定的抑制作用,使呼吸运动趋于安静从而达到镇咳平喘的作用。而苦杏仁中所含的脂肪油是苦杏仁发挥润肠通便作用的主要成分,经炮制后润肠作用增强[38]。因此,仅以苦杏仁苷作为评价苦杏仁的质量标准是不全面的。
(3)结合中药配伍理论研究中药炮制:
方剂是调整体内系统平衡的优化治疗系统,也是中医临床用药的一大特点。药物通过配伍组方可起到增效、减毒、缓和药性或产生新药效等作用。单味中药的研究结果往往与该药在方药中的研究结果不一致。如半夏畏生姜,用以制其毒。用生姜炮制半夏,可以减缓半夏的毒性同时增强了降逆止呕的作用。研究表明,生半夏经过生姜炮制后肌苷、鸟苷、腺苷、琥珀酸的含量降低,这四种成分为祛痰作用的活性成分;姜半夏经生姜、白矾制后,生姜(引入6-姜辣素)增强姜半夏止呕作用,减弱化痰、止咳作用[39]。
(4)重复性和重现性:
重复性和重现性是评价生命科学研究结果可靠性的重要指标之一。重复性是指实验结果在本实验室的差异;而重现性是指实验结果在其他实验室的重现程度。在估计它们时,要尽量排除炮制的火候、时间、饮片大小厚薄、样品液的提取条件、实验操作技术等可控因素的变异,以提高实验结果的重复性和重现性。
2.目前有毒中药炮制研究实验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方案
(1)指标成分:
对疗效成分不清楚的中药,用药物的某化学成分作为内标(chemical marker),通过其含量的变化反映药物物质基础变化,以此监控药物加工过程中制品及成品的质量变化,是传统药物质量控制的一大飞跃,在中药质量控制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但作为实验研究或生产监控的指标,还应考虑其代表性(饮片和制品应更加慎重),即具体选用指标成分的实验依据是什么。目前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欧洲药品管理局在传统或植物药的前期研究和开发过程中,对疗效成分尚不清楚的传统医药,允许用指标成分作为质量控制的指标,但同时均强调要给出其具体选用指标成分的依据(包括文献和实验依据),并非任意一种药物的化学成分均可作为指标成分。目前在有毒中药炮制实验研究或饮片质量研究中,对选用指标成分的实验基础研究重视不够,将指标成分同化学成分两者在概念上混淆的现象还很普遍。因此,造成一些研究结果的药用科学性不大。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及业内人士注意到这一问题,开始强调选用能够整体反映药物物质基础的理化指标,如化学指纹图谱等数据。但在强调整体性的同时,还应考虑到特异性,即在结合提供化学指纹图谱的同时,研究图谱的峰与峰之间的相关分析(相关谱分析等),选出与其他成分相关较大的一种或几种有针对性的成分,进而作为代表药物或药用物质基础的指标成分。笔者认为这是提升饮片质控科学性的有效途径。
(2)生物等效性:
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ence)是由制剂学中生物利用度的等价性研究衍生到体内动力学等效性(药动学参数的一致性)的实验研究分析。由于这种研究的设计及分析可以给出等效性的直接实验证据,目前,已在西方药物开发中的临床的药效等效和毒理学的无毒性研究中得到应用,等效性的问题反映在有毒中药的实验研究中具体分为两类问题:①当用药效评估有毒中药的工艺或饮片质量时,新工艺与对照工艺组的药效比较未见有显著差异时,能否或在什么条件下,可从药效或毒性角度支持两种工艺等价?②当用毒性实验评估工艺和饮片质量时,新工艺与对照工艺或阴性组的毒性比较未见有显著差异时,能否或在什么条件下可支持两种工艺等价或无毒?显然在疗效成分或有毒成分尚不清楚,而没有真正的指标成分作为参照时,回答上述两个问题,是评估药物工艺基本而又关键的问题。一般来讲,就目前所采用的药效及毒性实验设计和实验指标,若无具体检验功效(test power)的估计,其无差异的结果是无意义的,通常是属于那些不能证明真伪的结果。而即便具体检验功效的估计值大于90%,其结果也只能作为等效的间接实验证据。而科学实验研究和现代的药物开发的本身要求研究者自己举证,即拿出实验的直接证据(假设新工艺的药效低于对照工艺,或假设新工艺的毒性大于对照工艺和阴性对照,通过实验拿出否定其假设的证据)。考虑到就目前的工艺药效实验研究,要想直接拿到某一工艺药效大于对照工艺的直接证据是很难的。因此从药效的等效性或与阴性对照组的毒性等效比较出发,是评价工艺通常采用的途径,所以等效性在有毒中药的炮制研究中具有普遍的实际意义。反观以往的一些相关研究,那些基于其他因素考虑(如减少加工时间及用料等),对工艺进行改进,并最终用实验药效或毒性的药理作用的无统计差异(P > 0.05)证明饮片的药效和毒性与对照等效,均未提供具体检验功效,更无生物等效性分析的数据。因此,这种改进后工艺的药效是否依然,毒性是否缓解显然是值得怀疑的。由于生物等效性的研究恰恰可以通过相关的比较,拿出是否等效的直接实验证据,在有毒中药的炮制和中药毒性研究中,它是保证科研价值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将成为有毒中药实验研究的主要内容。
(辛洁萍 王海丽 李向日)

第三章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