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严书开论中国史上的白银

明代中后叶,国家赋役财政领域与基层交易市场逐渐行用白银,并最终形成白银支配流通领域的地步,为何会形成此种局面?这不仅是现今学界特别关注的问题,即在当时,就困扰着许多文人士大夫。明清之际孙承泽、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等人,从历史溯源的角度纷纷做了探究。其中,顾炎武简要梳理了中国用银的历史发展过程,并认为金代末期才是中国用银之始。[1]不过,明清之际另一位学人严书开[2]所做的分析似更为详尽、准确,却甚少引起注意。故笔者转录分析如下,以作本书之引论及背景。

他在《严逸山先生文集》卷八《濠上迩言》[3]中发问道:

今天下财利,惟银司其令,不知昉自何时也?自汉迄洪、永制禄,俱以谷粟,故曰月俸若干石,未尝曰若干银也。制赋俱以钱,故曰钱粮,未尝曰银粮也。

严氏指出,白银在当时社会中已居于中心地位,并追问这个过程是如何形成的。因为在铜钱经济颇兴的汉代至明初的历史长河中,俸禄俱以粮石为标准,而不是以银两为标准;国家赋税多以钱粮为主,而不是银粮。寥寥数语道出了中国货币史中的一大重要变化,即白银何时替代钱、粮成为标准。

为此,他开始回溯货币演变史,探究白银是在何时以及如何崛起的问题。

考虞夏三币,曰黄、曰白、曰赤。然刀布之用,惟钱最广,至周而其法大备,盖用银甚寡也。秦以黄金为上币,铜锡为下币,而银不为币,第与珠、玉、龟、贝之属,为器饰宝藏而已。汉遵之,铸钱益广。王莽更汉法,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而银货次于金。其品二朱提,银重八两为一流,值钱一千五百八十;他银一流值钱千,银之为用始此。然银一两准钱不及二百文,亦以素非习用,不可以多其值也。迨莽诛,仍复旧制。

他强调王莽铸造的“银货”乃是白银用作货币之始,原因在于国家以法令的形式承认其货币地位,并确定了银钱的相关比价。不过,严氏明显忽视了更早时期汉武帝也曾有过类似的举动。[4]

严氏对于唐宋时期白银的性质及使用分析颇值得注意:

自兹迄唐宋,制国用者,惟谷粟、钱、绢三者而已。粟、绢则出之下,而供之上;钱则上布之下,而下又输之上。唐建中元年,天下钱谷之数,税钱三千八十九万八千余缗。宋皇祐治平中,岁入俱钱一亿万以上。固未尝以银充赋税、给经费也。唐太宗时,权万纪言宣、饶二州银大发,采之可得钱数百万缗,不曰得若于万金,而曰得若于万钱。犹今之言,今珠者日值银若干,以其为稀有之珍也。唐敬宗时,诏浙西上脂盝妆具,观察使李德裕奏言:“本道存钱惟五十万缗,今所须妆具度用银二万三千两、金一千三百两,物非土产,营索不逮。”夫谓金银非土产,则知银于是时如今粤东之珠、真南之金,出之有地,取之有制,其非恒用之物,明矣。

他认为,在唐代白银还是如域外珍奇金、珠一样,仅是一种贵重物品而非货币,国家财赋征用仅以粮食、铜钱、绢帛这三者,不少学人也赞同此观点。[5]宋代被不少人视为白银货币化之开端时期。[6]对于宋代,严氏分析道:

宋自澶渊厌兵,赂契丹岁币,而银遂为军国所必需。然其岁额绢则二十万匹,银则十万两。盖以绢为主,而银佐之。其后赐予臣下多用银,然必与绢同之,曰赐银绢几百两匹,不专以银也。徽宗时,助金灭辽,求燕地于金,许辽人旧岁币之外,每岁更加燕京代税钱一百万缗,亦不以银代税也。靖康之祸,金人大索金银,搜括无算。及和议成,岁币银、绢各二十五万,亦不专以银也。至于税民,则始终惟取米粟、缗钱、绢帛。各郡邑志纪载颇详,而银则第为额外之供。如前所云,其出有地,其取有制,非如后之履亩而税也。理宗淳祐中,余玠为四川制置使,蜀中财赋入户部三司者五百余万缗,入四总领所者三千五百余万缗,而金银、绫锦之类不预焉,此其征也。若夫制禄养兵百需,亦始终惟用米、粟、钱、绢,而银则第以交邻国,及补助经费之所不足而已。孝宗淳祐戊申,因春寒雨雪占主,金、铁倍贵,权罢钱冶鼓铸,官吏、军兵月请画以银,折估价既高,市价随涨,遂仍复冶铸。理宗开庆中,诏诸路出师御蒙古,大出内帑,犒师前后出缗钱七千七百万,银、帛各一百六万两匹。贾似道抑买公田法,租一石偾钱四十缗,价稍多给银、绢及度牃告身,此其征也。然则宋以前之银,其不专重于世也,彰彰矣。

严氏注意到了北宋时期白银使用增加的情况,然国家赋税制用依然倚重粮米、铜钱、绢帛,银主要用于对外支付岁币和对内赏赐臣下,且多与绢一同兼使。到了南宋,白银的作用逐步增加,军俸、赏赐、租税亦有行用,但不专用银,且佐以绢帛,有补充经费不足之意。

银之专重,其始于辽,而极于金、元之际乎。盖南北文制不同,北人得南钱无所用,故其所利,惟在于银。是时帑藏殷富,岁出一二十万,金裕如也,故遂轻许之。及靖康失守,没堨斡不离索金五百万两、银五千万两,括借下及倡优得金二十万、银四百万。继又搜掘戚里、宗室、内侍、僧道、技术之家,凡八日得金三十万八千、银六百万。后又大行根括,凡十八日,复得金七万、银一百十四万,犹以数不足,杀提举官,纵兵再括。盖贪暴极矣,然犹不足。以当今时,一岁征银常额也。

蒙古太祖于理宗绍定中定算赋,中原以户,西北以丁,蒙古以马,用耶律楚材之计,均定中原地税、商税、酒醋、盐铁、山泽之利,立十路课税所,岁入银五十万两、绢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及河南降,户口滋息,银额增至一百二十万两,而赋税征银始此。然稽其详,大约以粟、绢充地税,而以银代钱充商税及盐铁诸利,亦未必履亩而征银也。然世祖甫定天下,即造交钞,以丝为事,每银五十两,易丝钞一千两,诸物之值,并从丝例。终元世特重钞法,盖亦有见于银之不可专恃矣。

严氏认为,国家重视白银是从三个少数民族政权辽、金、元开始的,尤以金、元为最,这或许与南北地域因素有关。金人对金银搜刮无算,而蒙古人在建政初期财税多征银,尤以商税最为显著,但田赋主要还是仰赖粟、绢,商税征银是用来替代铜钱之不足。严氏认为忽必烈发行交钞以丝、银为本,实际证明白银还是无法单独凭赖。

洪武初,钱钞兼行。夏税征丝、绵及麦,秋粮征米,关榷、盐茶、杂课俱征本色。及钞出,金银弗用。即赐予用银,亦皆以钞为重,而银第副之。永乐中,至禁金银交易,违者以奸恶论。竟不知其何所自,而胥天下之财币一之于银也?以予邑乌程(浙江湖州)一县言之,洪武初额丝米麦,俱征本色,至崇祯年间,米则一十三万三千四百三石零,银则八万四千四百二两零。蕞尔小邑,户丁仅六万五千九百有奇,田仅七千二百七十顷有奇,地仅八百三十顷有奇,山仅二千六百八十顷有奇,荡仅四百五十顷有奇,岁输米正耗几于十有五万,又科银正耗几于十万。嗣后增加,并漕截之银,又不啻五六万,其何以堪?举一邑而天下可知已。

作者进而论及洪武、永乐时期白银的演化状况。洪武初期国家虽然规定钱钞兼同使用,但赋税课程俱征本色。这时期即使赏赐用银,也是以宝钞为重。到了永乐时期,国家颁行最严厉的金银禁令,违反者以奸恶罪论处。继而,严氏再度追问白银崛起是从何而来?作者所举家乡乌程县之例表明,从国初赋税只征本色,到崇祯年间俱征米、银且数额增加迅速,负担十分沉重。他指出:

然其间所由变更之故,询诸博闻者,俱不得其详,意者其在宣德、正统之间乎?

可见,即使当时最博学之士,也无法道出其中详委,由此可见此问题之复杂。

盖洪武中,诸税悉征本色,实有深意。自迁都北平,距财赋之区颇远,而上与下遂俱利于轻赍,何则?世席礼豫,视曩肇创,时经制渐广衍,又谷价贱,钞法多阻阂,自改折而所入倍之,此上之利也。初制精严,又最悉下情,官吏凛凛畏慎,不敢侵抑诸税户,故人乐于赍解。后浸失其意,自服食器用之细,一物足以破家,迨改折而害患息矣,此又下之利也。于是官民田本色米,大约酌十之三四折银输京,或入内库,或入太仓。至正统中,周文襄忱抚吴,疏请分别南、浙、苏、松五郡,田粮轻重四等,有全折者,有米折相半者,有米三折七、米九折一者,而入银益广。嗣后牲、果、厨、料亦多征银,关税、盐课尽更故制,而银之为用,遂独贵于天下,自前世未之有也。

严氏认为,白银使用的变化首先发生在从征本色到改折轻赍的过程中。因为永乐迁都后,运输距离拉长,国家财政支用急剧扩张,于是改折白银成为上下俱利的方式:初期折银由于米、谷市价较低,钞法阻滞,故政府因为改折而获得更多收入;而改折白银在避免小民被官吏侵科方面也有益处,故底层百姓也受改折之利。这些因素使折银开始在更广层面展开,尤其是周忱巡抚南方之后,折银更甚,白银日益卷入贡赋领域,各项“故制”也发生变革,遂使白银呈现“独贵”的局面。[7]

然其初折银甚轻。据予邑田税,嘉、隆以前不可考,万历十六年以后,每亩输条银五分二厘而已,自万历末年以至于今,条银一钱三分二厘矣,又增漕截银约七分矣,而加耗不与焉,是四倍于前,而又过之也。

政府初期折银,公私俱利;后期折银,百姓负担增加很多。严氏以本县为例说明,万历十六年(1588)以后每亩只输银0.052两,而万历末至明末增至0.132两,此外还有漕截银约0.07两(不含加耗),总计0.202两,约计增加了3倍。

夫米、粟出于土田,丝、绢本之蚕织,即多取之,犹之任土制赋也。独银之为物,不从天降,不由地出,不自人为,当其耗竭,孰从而给之。

今人徒见征银之日久,若为固然,不足深虑,不知曩时所以未至匮绝者,以其随敛而随发,灌输如环故,犹可支耳。今事势稍异矣,而征之愈亟,率此不变,必有隐忧,不知持算者将恃何术,以善其后也。

严氏最后认为,米、粟产自田土,丝、绢出自织造,即使过量征取,也属按照地利原则征缴的赋税;白银非田土所产、人手所制,一旦耗竭,无法供应。他提醒后来人,之前民间白银之所以不会枯竭,在于国家随取随发,循环周流,故可以支撑。如今情形不同,国家催征愈急(白银沉积可能更甚),隐藏祸患,故希望这个局面可以得到改善。这种重本轻银的逻辑,在明末蔚然成为一股显见的经济思潮。

由上可见,严书开从货币演变史的角度论述了白银崛起的大体过程。在其论述中,他的分析常常结合国家财政、货币政策、民间流通及对外支付等因素综合考量,可谓颇得货币分析之要领。同时,他对于学界重点关注的自宋之后白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也做了一定的概括。在明代货币白银化这个问题上,其分析不仅精要且举有实例,委实多有阐发之见。不过,严氏之论毕竟囿于时代各方面的限制,未必能够十分周全。因此,要全面、正确认识这个问题,我们还需从学术研究的层面综合分析这个问题。


[1]顾氏指出,唐宋以前中国社会专用钱,不用银;唐至宋时期,先是交、广等地以金银为货币,后来福建、两广亦以银为币。金代先是铸行银货,金末发展至民间但以银论价或交易的现实,标志着“今日上下用银之始”。参见顾炎武《日知录》卷一一《银》,《顾炎武全集》第18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第469~472页。无独有偶,王文成的研究也强调金朝在白银货币发展史上的作用。参见王文成《金朝时期的白银货币化与货币白银化》,《思想战线》2016年第6期。

[2]严书开,字三求,浙江湖州归安人,生于明万历四十年(1612)壬子,卒于清康熙十一年(1672)壬子。西亭凌雪纂《南天痕》卷一九《列传三十一·逸士》对其留有简单的个人介绍:严家乃湖州大户,注重传统教育。严氏从小聪明好学,明亡时曾奔走三千里悼哭崇祯皇帝,后归乡里,专事读书,常有义举,通经济刑名之学。

[3]见《四库禁毁书丛刊·集部》第90册,北京出版社,2000,第400~403页。

[4]《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第四下》(中华书局,1962,第1164页)记载:武帝曾造白金三品,因随意规定银钱比价,极大高估银价,引起疯狂盗铸,牵连被杀者达数十万人,五年后逐步废除。

[5]参见李埏《略论唐代的“钱帛兼行”》,《不自小斋文存》,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第265~266页。

[6]参见王文成《宋代白银货币化研究》,云南大学出版社,2001。

[7]这个说法与大田由纪夫的研究不谋而合。他认为,促进明朝政府赋役折银的原因并非民间用银的扩大,以及与之相伴的钞法不振,而是永乐以降行政、财政体系的变动,必须在相距遥远的地方之间方便地进行大规模财物移动。参见大田由紀夫「元未明初期における徽州府下の貨幣動向」『史林』第76巻第4號、1993、1~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