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成立宣言》到《宪章》:上海合作组织的定位
自成立之初,上合组织对自己就有较为明确的定位,不过,在具体的合作内容上是有变化的。在建立之初,因需各方协调一致,上合组织是以《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以下简称《成立宣言》)的形式向国际社会展现组织定位的。经过一年的准备,上合组织第二次峰会确定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以下简称《宪章》),这是一份纲领性文件,最终以国际公法的形式规定了上合组织的宗旨和原则。为了更加全面地认识上合组织,本节不仅讨论了相对静态的上合组织《成立宣言》和《宪章》,而且分析了相对动态的历届元首宣言。
1.《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
2001年6月15日,哈萨克斯坦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和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共同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成立宣言》阐述了该组织成立的国际背景、宗旨、成员国间关系准则、合作领域、对外关系原则等。
(1)国际背景:确信在21世纪政治多极化、经济和信息全球化进程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将“上海五国”机制提升到更高的合作层次,有利于各成员国更有效地共同利用机遇和应对新的挑战与威胁。
(2)宗旨: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各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他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3)成员国间关系:“上海五国”进程中形成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为基本内容的“上海精神”是本地区国家几年来合作中积累的宝贵财富,应继续发扬光大,使之成为21世纪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之间相互关系的准则。同时,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将严格遵循《联合国宪章》的宗旨与原则,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互不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平等互利,通过相互协商解决所有问题,不谋求在相毗邻地区的单方面军事优势。1996年和1997年分别于上海和莫斯科签署的关于在边境地区加强军事领域信任和关于在边境地区相互裁减军事力量两个协定所体现的原则确定了上合组织各成员国相互关系的基础。
(4)对外关系原则: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他国家和地区及对外开放的原则,愿与其他国家及有关国际和地区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吸收认同该组织框架内合作宗旨和任务、原则等,其加入能促进实现这一合作的国家为该组织新成员。
(5)地区合作的目标:上合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包括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以下简称《上海公约》),为遏制非法贩卖武器、毒品、非法移民和其他犯罪活动。努力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合作的多元化,包括经贸合作。
(6)国际合作目标:上合组织各成员国将加强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磋商与协调行动,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相互支持和密切合作,共同促进和巩固本地区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维护全球战略平衡与稳定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尽管上合组织的宗旨包含了政治、经济和人文合作等内容,但是该组织突出了其在安全领域的功能。这是因为各个成员国在签署《成立宣言》的同时,还签署了《上海公约》。《上海公约》是成立之初签署的唯一的国际公约,公约涉及的领域是地区安全。这体现了上合组织成员国对地区安全问题的关注,也意味着安全问题对上合组织成员国的重要性。《上海公约》明确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与极端主义的概念,并在第三条中明确规定,各方应采取必要措施,包括适当时制定国内法律,以使本公约第一条第一款所指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仅由于政治、思想、意识形态、人种、民族、宗教及其他相似性质的原因而被开脱罪责,并使其受到与其性质相符的处罚。公约第三条十分重要且意义重大,它为各方统一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与极端主义的行动奠定了基础。即便如此,部分中亚国家的学者对于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开展的反恐工作存在分歧。2013年10月乌兹别克斯坦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阿布杜可哈里莫夫·白克罗姆(Abdukhalimov Bakhrom)认为,打击恐怖主义存在扩大化问题。虽然上合组织成立要早于2001年发生的“9·11”恐怖袭击事件,但在这一年反恐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议题。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总理为此还发表了总理声明,指出“2001年9月11日在美国发生了史无前例的恐怖行动,使成千上万无辜的人蒙难,我们对此极其愤慨。……国际恐怖主义已对全人类构成了严重威胁。美国的悲惨事件表明,恐怖主义无国界、无道义标准。只有各国联合努力才能消灭这股邪恶势力。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在此方面进行着积极的工作。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是我们组织的最重要任务之一。在该组织框架内已经通过了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上海公约,并正采取步骤加快建立联合反恐怖机构。我们准备同所有国家和国际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为根除恐怖主义带来的全球性危险而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4]。
2.《上海合作组织宪章》
经过一年的准备和反复磋商,《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以下简称《宪章》)在2002年6月的俄罗斯圣彼得堡峰会上签署。作为上合组织的基本文件,《宪章》具有国际条约的性质。《宪章》规定了组织的宗旨、原则、组织机构、职权范围、议事程序以及成员国的权利义务等,《宪章》的签署意味着上合组织在国际法意义上正式成立。《宪章》中各成员国约定如下。
(1)宗旨和任务:加强成员国间的相互信任和睦邻友好;发展多领域合作,维护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共同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鼓励开展政治、经贸、国防、执法、环保、文化、科技、教育、能源、交通、金融信贷及其他共同感兴趣领域的有效区域合作;在平等伙伴关系基础上,通过联合行动,促进地区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均衡发展,不断提高各成员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生活条件;在参与世界经济的进程中协调立场;根据成员国的国际义务及国内法,促进保障人权及基本自由;保持和发展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关系;在防止和和平解决国际冲突中相互协助;共同寻求21世纪出现的问题的解决办法。
(2)合作方向:维护地区和平,加强地区安全与信任;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包括在国际组织和国际论坛上寻求共识;研究并采取措施,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打击非法贩卖毒品、武器和其他跨国犯罪活动,以及非法移民;就裁军和军控问题进行协调;支持和鼓励各种形式的区域经济合作,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以逐步实现商品、资本、服务和技术的自由流通;有效使用交通运输领域内的现有基础设施,完善成员国的过境潜力,发展能源体系;保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包括利用地区水资源,实施共同保护自然的专门计划和方案;相互提供援助以预防自然和人为的紧急状态并消除其后果;为发展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相互交换司法信息;扩大在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旅游领域的相互协作;本组织成员国可通过相互协商扩大合作领域。
(3)设立地区反恐怖机构:地区反恐怖机构是本组织常设机构,设在比什凯克市(吉尔吉斯共和国)。该机构的基本任务和职能,其成立、经费原则及活动规则由成员国间签署的单独国际条约及通过的其他必要文件来规定。不过,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最终设立在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首都塔什干。
除了签署《宪章》外,俄罗斯圣彼得堡峰会期间还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外交部长会议联合公报》等。2002年1月,在北京举行的非例行会议上发表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联合声明》。上述文件都把地区安全问题作为文件的首要内容。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中,上合组织外长针对阿富汗问题达成国际共识,并指出阿富汗最近事态的发展有力地证明,上合组织将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确定为各成员国的合作重点,是十分正确和具有远见的。针对阿富汗问题,上合组织外长共同表示,本组织成员国积极参与国际反恐联盟,并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本组织的反恐工作。对外合作方面,上合组织也体现出了较强的安全性质,《联合声明》表示,本组织是一个开放性机构,愿同邻国及非本地区国家和组织密切配合,保障本地区的安全与稳定;愿同阿富汗临时政府以及未来阿富汗权力机构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并呼吁阿富汗合法领导人与本组织密切协作。对于其他合作领域,上合组织也将其看成与地区安全有关的领域。正如联合声明所指出的,本组织成员国外长详细探讨了在各优先发展领域的活动,并认为,扩大本组织框架内的信任措施、政治协作、经贸和投资合作以及文化、人文关系,是维护地区安全与稳定的最重要条件之一。
3.《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2001~2018年
自上海合作组织成立至2018年青岛峰会,上合组织秘书处公开发布了98份文件,其中包括元首宣言、政府总理声明、外长声明、联合公报、共同倡议、新闻公报、发展纲要等。通过统计可以看出,上海合作组织签署文件较多的年份是2018年(青岛峰会签署10份文件)、2009年(叶卡捷琳堡峰会签署9份文件)和2015年(乌法峰会签署9份文件),签署文件最少的年份是2006年(上海峰会签署2份文件)(见图1-1)。此外,上合组织峰会每次平均签署5.44份文件,其中在俄罗斯举行的峰会期间签署了27份文件,在中国举行的峰会期间签署了20份文件。截至2018年12月,上合组织共举办过18次峰会,其中在俄罗斯4次,在中国4次,在哈萨克斯坦3次、在乌兹别克斯坦3次、在塔吉克斯坦3次、在吉尔吉斯斯坦2次。连续两次主办峰会的上合组织成员国是俄罗斯(2002年和2003年)。

图1-1 2001~2018年上海合作组织签署的文件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官网的数据绘制。
元首会晤(即首脑外交),是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期间最重要的外交活动。在1955年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的日内瓦峰会中,首脑外交第一次被使用。随后,首脑外交便成为国际政治中一种常见的形式。与国际政治发展趋势一样,首脑外交在上海合作组织决策机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元首峰会。因此,《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可以视为组织发展的风向标。为了确定上合组织的定位,笔者以18份元首宣言作为分析对象,通过文献计量分析中的词频分析法,寻找元首宣言中的高频词来分析上合组织的定位。根据《宪章》,安全、经济、人文(文化)领域是上合的发展方向,为此,本部分以这三个词在元首宣言中出现的频率来分析上合组织的定位(见图1-2)。

图1-2 2002~2018年上合成员国《元首宣言》中的高频词
资料来源: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官网的数据绘制。
若取中位数,安全、经济、人文(文化)在历次元首宣言中涉及的次数分别为15、9和3.5次。“安全”一词出现频率最高的年份是2014年和2018年,都为23次,出现最少的年份是2003年和2005年,都是9次;“经济”一词出现频率最多的年份是2018年,为22次,最少的年份是2004年,只有2次;人文(文化)出现频率最多的年份是2018年,为13次,出现最少的年份是2009年,出现的频率为零。可见,安全问题是上合组织峰会的重心,其次是经济问题,人文(文化)则是峰会讨论较少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