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闲文化与中国闲适散文:奠基篇
- 李漫天
- 2725字
- 2025-04-24 20:22:08
第二节 休闲美学与休闲文学
1.休闲美学
休闲学作为研究人类休闲活动的学科,起步于社会学、经济学,随后引进了文化学、哲学、心理学等研究视角。而美学视角的引入是休闲学的重大突破。这主要是在两种力量的作用下实现。
其一,休闲学者在研究休闲问题时注意到休闲中的审美因素。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在《有闲阶级论》(1899年)中发现了休闲的“非物质性”和“准艺术性”。荷兰学者约翰·赫伊津哈的《游戏的人》提出“游戏”与文化演进的相关性。美国学者奇克森特·米哈伊的休闲学专著《畅:最佳体验的心理学》(1990年)从心理学的角度突出休闲的体验特征,这些对中国学者产生较大影响。马惠娣等学者从人文的视角看待休闲,《休闲:人类美丽的精神家园》一书将研究向精神、情感、体悟等方面拓展。
其二,传统的美学家、文学理论家在研究审美活动时对文学艺术的娱乐、休闲性质与功能的观照。康德、席勒提出“游戏说”,席勒在《审美教育书简》中判定“游戏”与“完全意义上的人”的一致性关系。王国维受康德美学的影响,认为文学是游戏的事业,在其《人间嗜好之研究》中提出以“嗜好”医治闲暇带来的痛苦,提倡用文学嗜好取代卑劣的嗜好。叶朗先生指出中国古代文人“多半从审美的角度肯定‘忙里偷闲’的意义和价值”。王先霈先生重视中国“以文为戏”的文学观及其在文学中的体现,并从文艺心理学的角度发掘道家“忘”和“适”的意义。20世纪80、90年代闲适散文热也激发了人们对文学与休闲关系的关注。
90年代开始,“休闲与审美”的关系问题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10余年间发表了千余篇相关研究论文,如杜书瀛的《消闲与文化和审美》,罗筠筠的《休闲娱乐与审美文化》、潘立勇的《休闲与审美:自在生命的自由体验》等。
休闲与美学视角的进一步融合催生了中国“休闲美学”。2001年,吕尚彬等在《休闲美学》一书中首次使用了“休闲美学”这一概念,提出了休闲美学研究的对象,规划了休闲美学的基本框架。2008年徐放鸣等《审美文化新视野》一书中以“休闲美”为核心范畴对休闲进行审美文化研究。21世纪以来,对休闲时代美学的任务、休闲美学的可能性及其生成机理、休闲美学的本体和表现形式等问题作了论证。
此阶段还出现了一批以“休闲美学”为理论基点,对中国休闲文化进行论述的文章。主要表现在:
①立足“休闲美学”对思想家、文学家进行重新审视,如对庄子、朱熹、王国维等思想家进行休闲美学的探讨,对苏轼、范成大、李渔等文学家进行休闲美学审视。我们可以称之为“闲人研究”。
②以休闲美学为基点对古代文学作品进行评判,涉及诗、词、小说等文体,如中国台湾学者何函梅对《诗经》休闲思想的发微,章辉对朱敦儒的词和小说《红楼梦》中的休闲美学的归纳。我们可称之为“闲品研究”。不过,此类研究主要集中在作品呈现的思想内容的分析,对文体形式方面的考察还不够,尤其是对中国古代散文这种闲适文体及其闲适语态关注不够,对园林、建筑等艺术形式中的休闲美学探讨也未充分展开。
③还有一些学者结合现实,以休闲美学为视点对当今休闲生活现象加以考察,如旅游休闲美学、体育休闲美学等,我们可以称之为“应用研究”。
目前我国美学休闲研究大多集中在两个领域:
其一,阐发哲学中的休闲美学思想。包括马克思主义休闲哲学中蕴含的休闲美学思想和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休闲美学思想。一些学者从宏观对中国哲学中的休闲美学加以描述,如胡伟希、陈盈盈的专著《追求生命的超越与融通:儒道禅与休闲》、张永红的论文《儒、道、禅闲适思想探微》。有的则对具体人物和学派的休闲思想加以论述,其中庄子最引人注目。
其二,日常休闲生活领域的审美表现。“休闲美学”概念提出时的定位即生活美学、应用美学。基于休闲“日常生活世界”的背景,休闲美学的应用研究是必要的。但美学的核心是艺术,黑格尔的美学即限定在艺术美领域。艺术最能体现美的特性,王国维界定美之性质为“可爱玩而不可利用者”,过分强调日常生活的应用性,会弱化美学休闲的理论品格,尤其是在美学休闲需要理念提升的阶段。
2.休闲文学
对国内学术界来说,“休闲文学”这一概念,最早是在2000年由魏饴教授提出来的。他说:“休闲文学是以写休闲并以供读者休闲为旨趣的一类文学作品。”[16]
休闲文学是以人类的休闲活动为对象或材料,目的在于愉悦身心的文学。“是不是所有以休闲为题材的文学作品都可称为‘休闲文学’了,显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休闲文学’不仅仅是写休闲,还应当是可给读者的休闲带来轻松趣味的,不带有政治目的的;换言之,‘休闲文学’应当不去追求主题的重要意义,它更不要求有什么政治功利性,它唯一的目的就是要让读者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却鞍解甲’,暂时走出喧嚣的尘世,轻松自在地进入实实在在的‘休闲’境界。”[17]2000年4月25日,魏饴在《文艺报》上发表了《悄然勃兴的休闲文学》,引发了学界的争论。“休闲文学”的提出固然有消费时代文化消费的刺激,但休闲不同于消费,更不等于物质享受。持怀疑态度的人往往放大了当下消费中的负面影响,将“休闲文学”仅仅视为一种时尚文化消费。有人主张休闲文学是大众文学的一种方式,实际上,中国古代的休闲文学主要不是大众的,而是文人的。
我们认为,休闲文学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既包括写作材料、内容上的规定,也应考虑写作动机、写作目的、创作过程、文字表达形式。因此,我们认为可以从宽泛的和严格的两个意义上来界定休闲文学。
广义上的休闲文学指以休闲生活为题材的文学,包括对休闲现象的描述、休闲心境的表现和休闲观念的评判。
狭义的休闲文学则是从写休闲和休闲地写两个方面来规定休闲文学,是写作目的娱乐性、写作方式自由性、文字表达自由性相结合的一种文学形式。在文学历史进程中,往往有过多的外部因素左右着文学,休闲文学则从外部规定性下解放出来,回归到文学本身。借此,文学成为人的一种休闲方式。
目前我国休闲文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现代和当代,特别是消费文化背景下的文学消费。实际上,自有人类的休闲活动起就有以审美的方式对休闲的把握。中国休闲文学最起码在白居易的时代就已经正式出现。只是由于中国“载道”的文学观念过于浓厚,休闲文学往往处于被遮蔽的状态。柳宗元提出:“圣人之言,期以明道,学者务求诸道而遗其辞。……道假辞而明,辞假书而传。”[18]南朝极有文学情趣和文学才华的的萧统虽然爱好陶渊明的作品,但也主要着眼于与其“有助于风教”,对《闲情赋》之类的无补于风教的作品颇有微词,并将其拒之《文选》门外。“中国的旧文学,从古以来,以‘文以载道’——以文章来维持道义为目的。文章应当为宣传伦理思想而写的。不载道的文章,不能说是正派的。换言之,中国古人写文章,是以维持世道人心为目的。当然作者想写的东西不一定都是‘载道’的东西。可是为了这种传统,想写的都不敢写出来,写出来的不得已而用匿名。”[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