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莫怀戚小说叙事的地域文化特征
第一节 “莫怀戚现象”与重庆地域文化性格
一 在精神内质上他无疑是一个乡土作家
在莫怀戚的文学世界中,特别是小说营构中,重庆是一个非常神异的文化场域。事实上,作家正是凭借这样一个十分特殊的场域,将重庆故事和重庆经验、重庆文化和重庆精神有情有义、有声有色地描述和托举了起来。莫怀戚是一个擅于讲“重庆故事”的高手。他能紧紧抓住读者并深深打动他们内心的奥秘,主要是通过他的语言魅力,他的叙事策略,以及他的审美旨趣,特别是他的勘验社会人性和人心的独到老辣等,来达到这样的“攻心”效果的。但是,假如我们将他所具有的这些本领统统抽离重庆这样一个特殊的地域文化场域,显然莫怀戚和他的小说就成为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当然,地域文化场域并不等同于文学场域。因为小说家必须立足地域文化场域,从而将其创造提升为文学场域。所以,在小说写作中,他更醉心于楔入重庆地域文化场域的物质层面,进而向文学品格这一精神层面推进。他很早就认识到,简单、浮浅地描摹和图解重庆生活或重庆文化并不难办,难的是能真正突破重庆生活或重庆文化的物质层面而真正抵达其精神内核。归根结底,对莫怀戚小说叙事而言,“重庆”是作为一个文化空间,一个文学场域,一种美学风范,以及一种艺术风尚和艺术格调——这样丰富而深厚的精神意蕴凸显出来的。莫怀戚在《经典关系》中是这样概括重庆的文化品格和艺术气质的:
重庆是长江流域最具有艺术气质的地方。她的舞蹈和雕塑全国一流。别指望重庆能出什么大学生或者大思想家,这里的人不习惯那种状态,更没有那种欲望,而且耐性也成问题。但这里出艺术家。如果说,雕塑是来自山,那么,舞蹈则来自水……
就重庆这个特殊的地理和历史时空而言,其最显著的地域文化特点无疑是它的乡土气质和乡土情韵。社会学家费孝通过去有个说法:传统的中国社会实质上就是一个超大型的乡土社会。有一次,在沙坪坝陈家湾的一个小饭馆里,莫怀戚和我聊到这个话题。他说:“这个费孝通估计没来过重庆,其实重庆才是一个充满乡土气息和乡土乐趣的大都市!”他还特别解释说:“我听人调皮地说,重庆不过就是一个农村直辖市罢了。有的人听了不舒服,认为是在挖苦贬低重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我认为这是在高度地赞美重庆。乡土或者村社的重庆难道不是更精彩吗?我只要一看到棒棒军三三两两、成群结队在解放碑、在沙坪坝、在观音桥……在重庆的大街小巷野性十足地走来走去,我就喜欢得不得了。”在中国的小说家当中,莫怀戚是一个异类。他住在城市的水泥房子里,但从本质意义上讲,他却是一个乡野之人。他具有浓厚的乡土习性、粗豪的乡土做派和浪漫的乡土气息。因此,说他在精神内质上是一个乡土作家,应该是实情。我觉得这不是对他的贬低,而是褒扬,是对他的准确定位。乡土,在莫怀戚那里一直是作为一个文学场域和一个精神文化空间——因为,唯有在这样的场域里面,他的叙事个性和美学风范才有可能得以凸显张扬。
莫怀戚有一篇不足千字的短文名气很大,叫《写作让我愉快》。他在里面说:“我生长在重庆,半个世纪了;我很热爱这块粗糙的地方,也很熟悉她的一切。”然后他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我不知道她有什么不同于京津沪蓉的地方……重庆有自己的独特的历史,但她的现实独特性又在哪里?”其实,他十分明白:重庆的独特性就在于她那浓厚得化不开的乡土情韵和粗朴性格。当然必须承认,这种乡土文化的独特性是由重庆独特的历史气韵长久地滋养而成的。关于“现实的独特性”,这正是他要在他的小说叙事中苦苦寻找的尤物。
“粗糙”,是莫怀戚状写和品味乡土重庆时用得最频繁、最深情、最大气的一个语词。“粗糙”,主要是指重庆地域文化品格中的那种原始质朴,豪勇奔放,同时也蕴含着重庆人重感情而轻理性的个性特色。用“粗糙”来赞美乡土重庆,特别是重庆人的文化性格是莫怀戚最热衷的一件事。除了“粗糙”之外,莫怀戚描写和概括乡土重庆性格时还喜欢用“糊涂”这个语词。所谓“糊涂”就是说重庆人自来重感情而少理性。在《山水回旋曲》中他是这样概括的:
重庆就是这点不好,太阳很大,能见度却不高,看什么都像刷了一层米汤。让人无端想起“糊涂”这两个字;重庆人不以精明清醒见长,恐怕就是这个原因。
他在《经典关系》中还非常有意思地刻画了重庆“开春”的这种“粗糙”和“糊涂”的经验感受:
又开春了。重庆是一个暴冷暴热的山地,所以她的开春也是爆炸式的,有如黄继光堵枪眼,或者董存瑞炸碉堡。什么“春风又绿江南岸”之类,在此最好免开尊口,以免贻笑大方。
“粗糙”和“糊涂”的乡土化的重庆与南北许多城市还有一个最显著的不同点就是:它一直顽强地保留着浓厚的码头习性和江湖气息。本来,中国传统的“江湖”在一个多世纪的“现代化”疾风暴雨的击打之下已迹近灭绝。但十分奇怪,在重庆,码头性格和江湖气息却十分顽强地延续下来。其实,重庆人的“粗糙”和“糊涂”还可以合并起来,叫作“撇脱”。在《重庆文友》中莫怀戚是这样解释的:“成都人爱说我们重庆人撇脱。撇脱就是洒脱,没有心计。重庆人的洒脱,是全国共识。重庆文友的洒脱在于,不想刻意成为大作家。心不重,将写作视为一种生活,自己感觉良好就行……重庆人粗糙。但这种粗糙在有文化素养的人身上,刚好成就了文中的大气。男写手也罢,女写手也罢,文章天然阳刚,不故弄玄虚,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这种大气的另一种表现就是:传统的文人相轻在我们这里根本不存在;要换一个字叫作文人相亲。全国主要大城市文人圈的情况我都了解,很少有我们重庆文人这样相亲相爱的。”具体到他本人:“我到成都去开笔会,我的重庆德性在那里吓死个人。我一说话,就有人踩我的脚背、打手势叫我别说这个别说那个。在重庆,我说什么,重庆文友都哈哈大笑,之后把我灌醉,缴了我的自行车,将我塞进的士送回家去。”[1]谈到重庆女孩与成都女孩的“文化性格”差异时,莫怀戚还有一个“菠萝与水蜜桃”的著名比喻。他说:重庆女孩很像菠萝,外面长满骇人的刺。但是,你如果把这带刺的表皮小心削去,就可以放心享用,一直吃到甜美柔软的菠萝心。成都女孩很像水蜜桃,表面粉嫩诱人,令人难以设防。如果你放心大胆地一口咬下去,冷不防中间那颗硬核儿很可能把你娃的门牙嗑掉。通常,成都人很不了然,认为是在贬低成都女孩。其实他是用幽默夸张的笔法描述川渝两地的文化性格差异。是说,成都人骨子里重理性,重庆人骨子里重感情;成都人文化性格中现代理性的成分比较突出,而重庆人文化性格中非理性成分,即原始情感成分比较明显。
我曾经和莫怀戚在重庆黄泥塝的一家小茶馆一本正经地讨论过这个问题。我们一致认为,移民城市、码头文化、游民习气和不死的侠义精神,既是重庆风土民情中的江湖气息绵延不绝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重庆的叙事文学和抒情文学始终暗藏着独立意志的重要原因。说到码头文化,其实就是游民文化,是江湖文化的主流,其观念内核是绵延千年的侠义精神。因此自古以来,游民文化一般是作为与庙堂文化相对立的一种文化形态存在于底层社会,特别是像重庆这样地势险峻、气候恶劣、生存困难、普遍贫穷、移民成分复杂的地域之中。天高皇帝远,所以,这里的人们往往不惧王法,性情古野刚猛而任侠。莫怀戚在《误伤的渡者》中,有一段简洁的文字写出了码头文化的任性好斗的气质特征:
在重庆这种码头气息很浓的地方,人们也很有点唯恐天下不乱似的,总要暗中较劲、怂恿,两边挑拨的也大有人在。有人兴致勃勃的估计了一下,如果两边要斗,那么可能有一场百人甚至几百人规模的大战。
这就是莫怀戚赖以生长的文化乡土,一个自古以来在骨子里始终与庙堂文化、主流意志疏离乃至暗中对抗的地方。游民文化对国家管理和政府意志贯彻来说,不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一个小说家而言却是妙不可言的一件大好事;可以说,正是由于莫怀戚身上一直流着游民文化的任性之血,才使他的小说始终充满生命的活力,而没有令人不安乃至厌恶的庙堂文化气息。
雷达先生颇有见地指出:“莫怀戚的创作,让人想到了‘原乡意识’。古往今来许多好作家都有自己的‘原乡’。”为此,他列举了福克纳笔下那个“邮票大小的”写作天地;马尔克斯笔下的“马孔多”小镇;肖洛霍夫笔下的顿河流域;沈从文笔下的湘西;贾平凹笔下的商州和王安忆笔下的小鲍庄等。这些与莫怀戚的写作场域相映照,我们不难发现其中那些独特的东西。雷达先生还进一步指出:优秀的作家都有自己的精神原乡。因为,“离开了它,有人就不会写东西了,日渐下滑以至没落。我看莫怀戚,以重庆人自豪,对重庆情有独钟;他的笔触能节节深入到这座城市的腠里。”[2]那么,重庆“这座城市的肌体”到底是怎样的一种“肌体”呢?我认为,就是具有浓烈淳厚的那种乡土化的肌体。表面上看,重庆和中国许多的大城市一样洋溢着五光十色、灯红酒绿的“现代化”气息和商品化物欲气息,然而,这座城市在骨子里却积淀着浓厚“前现代”的底蕴,在其物质生活和世俗面目的背后活跃着素朴的乡土文化的精魂。
莫怀戚之所以对重庆情有独钟,更多的是来自对这种乡土和江湖“场域”的情感依恋和感怀。他小说叙事中的许多细节,特别是他的基本的思想情感和人性立场的建构,都与这种乡土感知和依恋有着深刻的联系。因此,他在重庆的小说家当中是最具有乡土气息的一位;他的乡土习性和江湖做派不仅鲜明地体现在他的小说叙事中,而且他的游民秉性和码头气息还充分体现在他的日常生活,尤其是他的言行举止当中。由于重庆本质上是一个超大型的乡土社会,因此,重庆的城市“现代化”不管在表面上如何喧嚣,莫怀戚始终认为,重庆在其底蕴和精神底色方面终究还是乡土意味、江湖习性十足的。在这个乡土和江湖文化场域中的三教九流“彼此不问出身,不分尊卑,义字当先,颇有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气概。他们常常聚会、打猎、吃火锅,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哥们儿义气,好勇斗狠。”这种奇异而狂放的“重庆性格”的升华就是“一种不怕死,丢得下的潇洒,一种个性的绝对张扬,对自由的无畏追求”;“要爱就爱得不管不顾,要活就活得精彩不俗,即使是死,都是眼都不眨一下”。[3]在莫怀戚的小说系列中,那个曾经碎片化的江湖和底色黯淡的乡土,逐渐连缀得较为完整,同时逐渐清晰明亮起来。他还认为,真正的民间社会应该是让万物自由生长的乡土社会,应该是能让英雄豪杰和布衣百姓自由行走的江湖;那里的行事风范和经验体系,那里的乡土伦理和江湖法则更加具有真实动人的人文内涵和审美力量。
在莫怀戚看来,“现代化”的城市再怎么热闹喧嚣,再怎么诱人,然而,它始终缺乏乡土社会和江湖人生具有的那种真实动人的人文内涵和审美力量。说实话,莫怀戚写了那么多发生在城市里的扑朔迷离、奇形怪状的故事,让他自己的身体和小说人物的身体一道,在城市这个“欲望的渊薮”中折腾来折腾去,但是,归根结底他的内心始终是落实在乡土这一乌托邦世界中的。《皈依》是莫怀戚后期小说叙事的重要篇章。在那里面他深情地剖白说:“我怀念那荒凉的异乡,是怀念自己留在那里的青春。”生活在那个乌托邦世界里面的“夏长江”,其实就是莫怀戚自己。这个与“宁静的乡间倒也相宜”的乌托邦人物,终日劳作在乡野中的他,像“中阮的声音浸润而温和”;终日行走在乡野中的他,“心脏像块点心,酸酸的、甜甜的”,令人生出无限的遐思,无限的眷恋。
因此,具有乌托邦精神属性的乡土重庆,在莫怀戚的小说世界中,既是一个“入世”欲念极为强烈的地方,同时又是一个“出世”意念极为急切的所在。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将道家精神和儒家精神生动有机地糅合到日常经验和世俗性格中——“出入”自如、进退潇洒的所在。雷达先生用“风流蝴蝶梦”来概括和状说重庆性格的这种亦儒亦道文化韵味,是相当准确,相当有眼力的。所谓“风流”,是说重庆人有一种积极“入世”的任性和放达;所谓“蝴蝶梦”是说重庆人同时还具有一种“出世”的潇洒和通脱。在莫怀戚笔下,甚至连重庆的山水也赋予了这种亦儒亦道的文化品格。《白沙码头》就描述了这种特异的经验和体验:
真正的气魄不是靠体积,是靠大的动作,靠的是一种内在的力量——有一次七师兄突然说了一句话:重庆的气魄在水不在山。当时众兄弟懒洋洋地在江边的巨大木排上晒太阳,没有人对这句话做出反应。但是八师兄顺着这话遥望四野,承认长江比她两岸的群山动人心魄。宽阔的水面快速地然而静静地流着,没有什么波澜。这就是气魄。大江东去比铁马金戈更有气魄。
在他看来,重庆的山更具有儒家文化的峻刻和原则性,而重庆的水更具有道家文化的机变和灵动性,也就是“风流蝴蝶梦”之文化审美特性。事实上,在《白沙码头》当中,山川也好,人事也好,林林总总无不具有这样的亦儒亦道文化性格特征;尽管它涂抹上了鲜明的乌托邦色彩,但正是这种乡土伦理和江湖法则才强有力地支撑着他的小说叙事伦理的建构。在这块游民生息出入的“神奇诡异的土地上”,其原始野性和乡土人伦也因此显得格外的不同——“这里的人认为,偷窃并不坏,抢劫也不坏,杀人放火都不一定坏,但是说话不认账,坏;出卖,坏;和朋友的老婆勾搭上了,尤其坏。”不仅如此。在这个充满侠义精神的乌托邦世界中,人们对生死的理解也显得非常的特殊。他们认为,自己的命是“捡来的”,因而“不惜命”;“命同钱一样,都是身外之物”。码头上游走的人把钱和命都看得轻了,就进入了自由放达,无拘无束的天地;就敢于拿自己的命来博取豪放任性的人生。“一个人只要不敢随意地放弃生命,他就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真正自由的人,他想活就活,想死就死”。在生命与自由的关系上他们看得相当的透彻,甚至相当的“极端”。自由远远高于生命。由此他们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审美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我们因为贪生,所以我们衰老、丑陋、狼狈”;这种关于生死与自由关系的哲学认知,内中蕴含着特异的文化理念和伦理意志:“有了毒药,人就可以放心地活了”;“有了毒药,人就自由了。”这样的侠义文化性格真是让人望而生畏,但又不得不心生敬意。尤其使人惊骇不已的是,就连小说中那条重庆乡野的土狗“杠炭”似乎也深谙这样的生死哲学理念。它为了追寻自己的所爱,竟然不顾生死,冒险狂奔而去,与它所倾心的另一条母狗缠绵,结果悲壮地殉情于狗主人的棍棒之下。这个“杠炭”其实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一个富含着重庆乡土侠义精神的狂狷人物。莫怀戚深情赞美道:“爱得惊心动魄,活得荡气回肠,死得肆无忌惮”——可以说,这是对乡土重庆、码头男女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审美观的高度概括和生动写照。那些在小说世界中生龙活虎般行走的男男女女,他们以“入世”的姿态“干预生活”,同时又以“出世”的情怀背离“生活”,甚至了断“生活”。
《经典关系》中写茅草根潜意识里面深藏着的那种人伦法则同样是乡土性的:“他想干不该干的事,但他不愿意因此害了别人。他有点野心,也有点良心”等等,这样的人伦法则相当具有代表性。然而,莫怀戚还告诉我们:重庆人的文化性格与“现代化”城市文明秩序潜隐的最大冲突是“讲义气,轻原则”。他在小说中还特别跳出叙事格局评点说:“这些人可以轻而易举地违反游戏规则:交友易,共事难——一言不合即可拔刀相向,或者拂袖而去。说得好,衣服裤儿脱了给你穿,说得毛了,不惜和你娃同归于尽。现代社会,尤其是经济领域,讲究双赢。这种德性怎么可能?”但是话音未落,他又忙不迭地为重庆人的这种德性开脱并赞美道:“这是成都盆地文化缺少的一种东西,就是质朴。”《假手神明》写了一个与“然诺”有关的故事。其实他所揭示的就是这种“讲义气,轻原则”的江湖人伦的质朴和诡异。小说男一号华总有个特别重情义的“兄弟”,他为兑现一个“承诺”竟然精心布下一个骗局。他通过这样一个履行承诺的故事,颂扬了重然诺者,同时让那个食言者瞎了眼睛。由此可见,作者在经验逻辑和审美理念方面受这种江湖文化浸润之深。
通观莫怀戚的大多数叙事文本,这些小说的生命情状注定与这种乡土社会的人生、人性情状,特别是与人的精神世界的种种情状纠缠不清。因此,他小说中的乡土和江湖的千姿百态、活色生香,也注定是在这种特异的乡土伦理和江湖法则的基调之上绽放开来的。这样我们就完全明白了:莫怀戚小说世界中的那种生活和生命的质感来自哪里?其实,说到底就是来自于重庆这样一个特殊的乡土文化“场域”。也就是说,莫怀戚所创造的这个特殊的文学“场域”与这个特殊的地域文化“场域”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的逻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