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研究缘起

公元1600年到1700年,也即17世纪这一百年间,是中国戏曲传奇创作的黄金时段。它以《牡丹亭》(1598)开其端,以《桃花扇》(1699)收其尾,其间名家辈出,名作如林,流派众多。以作家而言有汤显祖、孟称舜、阮大铖、吴炳、高濂、周朝俊、沈璟、沈自晋、冯梦龙、范文若、袁于令、叶宪祖、李玉、李渔、洪昇、孔尚任、尤侗、吴伟业等;以流派而言有临川派、吴江派、苏州派等;至于作品则有《临川四梦》《属玉堂传奇》《博山堂三种》《粲花斋五种曲》《石巢四种》《西楼记》《鸾记》《玉簪记》《红梅记》《娇红记》《秣陵春》《钧天乐》《一人永占》《千忠戮》《清忠谱》《笠翁十种曲》《长生殿》《桃花扇》等。这一时期也是中国古典戏曲理论趋于大成的时期,如《闲情偶寄》《南九宫十三调曲谱》《南词新谱》《北词广正谱》等皆是中国戏曲理论史上极为重要的著作。

作为一种剧作类型,名教爱情剧不仅产生于这个传奇创作的黄金时期,而且自身也包含众多名家与名作,如作家有阮大铖、吴炳、周朝俊、沈自晋、叶宪祖、李玉、李渔;作品有《鸾记》《望湖亭》《春灯谜》《燕子笺》《绿牡丹》《情邮记》《画中人》《西园记》《永团圆》《风筝误》等。因此从其自身的作家与作品构成来说,名教爱情剧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除戏曲史价值外,名教爱情剧还反映了明清之际社会的众多方面,具有社会史研究价值。明清之际作为时间段,较完整地体现了明清易代以及社会由乱向治转变的过程。具体地说,经济是由破坏、凋敝、剥削严重转向再次繁荣;政治由明朝变为清朝,由腐败黑暗、残酷党争转为比较清明;社会由放荡堕落、不守礼法转向恪守名教;思想由王学转向程朱理学;文学理论由偏胜向融合转变,文学创作由追求性灵向文以载道、传统诗教转变。

明清之际的这些时代特征对当日戏曲创作影响很大。如苏州派作家反映了东林党与阉党的斗争,其代表作品为《清忠谱》。《桃花扇》受清初社会反思明亡历史教训的影响较重。而名教爱情剧受时代影响也很明显,如它们都以恪守名教为原则,以封建教化为目的;以明清之际的社会动态或明代中后期的军政大事为时代背景,重视忠奸斗争;在创作上将学问、文采、格律合而为一。而这些特征正是名教爱情剧具有社会学、历史学等多方面研究价值之所在。

虽然名教爱情剧对研究戏曲史、文学史等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因其恪守名教且整体艺术水平不高,结果除少数作品如《红梅记》《燕子笺》《春灯谜》《绿牡丹》《西园记》《画中人》《风筝误》等外,大多数名教爱情剧作都不被人重视,因此对名教爱情剧进行整体研究的成果基本没有。就实际而言,名教爱情剧的主人公是以才子佳人为特点的,所以可资借鉴的成果也主要集中在以才子佳人戏曲为研究对象的文章和著作上。总的来说,才子佳人剧作现有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作品整体特征进行的研究。王永恩的《承袭与突破——明清才子佳人剧基本特征论》、邱慧的《试论中国古典戏剧中的才子佳人戏》、姚旭峰的《试论明清传奇中的“才子佳人”模式》、陆艳清的《合情、合理——才子佳人永团圆》等可为代表。这些论文在研究中首先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将才子佳人戏曲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按照爱情的主动性,王永恩将其分为男追女、女追男两种类型;按照题材,邱慧将其分为单纯男女婚姻爱情、爱情婚姻与时代背景相结合、人神恋爱三大类型。另外,是对其共性特征进行的研究,如按照思想倾向,陆艳清认为男女之情与封建礼义糅为一体是此类剧作的共同思想倾向,而王永恩认为应分为推崇爱情、表现情欲、进行伦理教化三种完全不同的倾向;按照情节结构特点,王永恩将其情节结构划分为单、双线两类,而邱慧则划分为男女邂逅相互爱慕、丫鬟从中穿针引线、科举婚姻大团圆三阶段。

二是对作品不同方面进行的研究。苏建新的《才子佳人戏曲简论》、张帆的《明代才子佳人传奇研究》可为代表。苏建新全面讨论了才子佳人戏曲的概念、形成与演变、男女在剧中的不同作用、创作风格的同异等。张帆则全面分析了剧中主人公的形象,社会世风与此类剧作的关系,才子佳人的爱情、婚姻原则等。

除整体分析才子佳人剧作的文章外,就是只分析剧作某一方面特点及内涵的文章。这类研究大概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剧作女主人公研究。纪德君的《明末清初小说戏曲中佳人形象的文化解读》、王永恩的《明末清初戏曲作品中的女性形象研究》可为代表。纪德君认为才子佳人剧作的女主人公,是德才兼备、美貌多情的融合体,由于这类女性在现实中很少存在,所以剧作中的女性只是作家们的幻化之笔,而读者之所以能接受她们,主要是因为她们把中国古代的才女之情、大家闺秀之德、娼妓之风流结合了起来,从而可以满足不同读者的阅读需求,此外他还认为此类剧作与女性解放的先进思想有关。

二是男女婚姻问题研究。李丽黄的《才子佳人戏曲中婚姻爱情受阻原因浅析》、李中耀的《论明清传奇中的才子佳人婚姻观》可为代表。李丽黄认为剧中男女婚姻出现波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上讲是因为封建礼教的阻碍,而主观原因主要是男主人公性格软弱、缺乏反抗精神,同时还多有负心的行为;女主人公因附属于男子、在爱情上处于被动位置,加之受封建礼教影响,所以在追求爱情上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而李中耀认为对容颜、才华、多情的追求构成才子佳人剧作的爱情主体;而对此三者的追求,是在时代要求与传统婚姻观念的综合作用下出现的。

三是对剧作文学意象进行的研究。杨敏的《“家园”的寻找:明清才子佳人传奇中的花园意象》、庞婧文的《才子佳人戏曲中“花”意象琐议——以〈西厢记〉〈牡丹亭〉〈桃花扇〉为例》、张隋全的《才子佳人戏曲中“琴”意象琐议——以〈西厢记〉〈玉簪记〉〈琴心记〉为例》可为代表。杨敏认为花园在才子佳人婚姻中具有特殊意义。在深层内涵上,花园其实是古代知识分子婚姻与功业的精神家园与感性家园的结合体。其中婚姻代表感性,富贵功名则以精神家园为象征。因此剧作对婚姻、功名的追求其实体现的是知识分子的心路历程:在追求功名无望的状态下,去寻找理想的婚姻,但最终还是以功名为人生的根本结局。

四是从西方话语角度进行的研究。罗嘉慧的《人性之光与文化立场——析古代戏曲“才子佳人”戏》可为代表。她认为中国古代的人性原是被束缚禁锢的,后来开始向着被尊重的方向前进,此类剧作正表现了这个转变的过程。但她同时认为由于男子在社会上占据统治地位,所以剧中的人性没能真正摆脱男性权威的控制与束缚,实际上依然是不平等的。

五是对剧作审美风格进行的研究。刘永刚的《从〈桃花人面〉看晚明的才子佳人戏曲》可为代表。他认为晚明此类剧作过于遵守曲牌格律、讲究文字修饰,在结构上又多追求翻空出奇,但在戏曲场上演出方面却多有忽视,因此过于形式化而带有严重的案头化倾向。

最后一类研究是在不同文学体裁的同类作品间展开,主要是研究同类型戏曲小说作品间的互相影响关系。徐龙飞的《从戏曲到小说——晚明清初才子佳人文学模式的承袭》、王晶卉的《古典戏曲对才子佳人小说的影响》、马衍的《明代中后叶传奇对才子佳人小说的影响》、张晓曦的《试论元明戏曲对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文体的渗透》、王猛的《元明言情戏与才子佳人小说》等可为代表。这些文章的观点具有一致性,研究者们都认为同类型小说是在戏曲影响下出现的。

除戏曲领域的研究成果外,小说领域的个别研究成果对名教爱情剧的研究也具有借鉴作用,如胡海义的《科举文化与明清小说研究》、苏喜娥的《科举与明清小说关系研究》、袁晓秋的《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说中的科举观》、刘久顺的《天花藏主人才子佳人小说与科举制度》等对科举与小说关系的研究,尤其是胡海义博士的状元现象研究对本书更是具有导夫先路的作用。至于黄海静的《明末清初小说中的妾妇形象探究》一文也对本书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综上所述,研究者对于才子佳人剧作的研究确实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首先是对思想立场不同的作品缺乏划分。以追求自由爱情为主的作品与维护封建伦理道德的作品是很难画等号的,将它们混在一起进行研究显然是不合适的。此外,各作品间还存在时代不同的问题。元代的爱情自由与元朝儒家思想控制不严有关,而晚明的爱情自由则与资本主义萌芽下的个性解放有关。因此不加区分,在研究中必然会出现众多自相矛盾的地方。其次是对明清之际名教爱情剧中许多共性问题没有结合明清史实加以考证,如婚姻、科举、戏曲观念、审美倾向等。而对上述问题的考证不仅是研究此类作品必需的、最基础的步骤之一,也是对相关作家、作品进行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前提。第三是没有利用传统文化与明清之际的时代文化观念,而是利用现代观念来研究作品。古人作品体现的是古代的观念与认识,因此用当时的文化来阐释才能合乎古人的实际。不如此,易出现强古人以就我,或者是与原作本意相背离的缺陷。后两点不足结合起来,就会导致研究中出现一些似是而非的结论。比如在中国古代,妻妾尽管都是家庭成员,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必须分开研究,但现有研究却用佳人一词将其混在一起进行笼统讨论,因此其结论就很不符合实际。第四是在科举问题的研究上,总是按照一般的说法认为这是作家富贵梦的展现。书生科举及第是此类作品的一个重要内容,其地位与婚姻爱情可以说不相上下。而且作品中与科举相关的信息很多,它真实地反映了明清两代科举的多个方面。研究此问题对于解决当日社会或者作者本人的真实科举功名态度,科举与婚姻的关系,科举与政治的关系都有重要价值。最后,对戏曲观念与时代文学风气关系的研究更少。因此明清之际名教爱情剧有重新研究的必要,而本书正是对此进行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