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苏叶

药从经论

◎ 概述

紫苏叶为唇形科植物紫苏的干燥叶(或带嫩枝)。主产于江苏、浙江、河北、河南等地。“苏”之功用首载于《名医别录》,“紫苏叶”之名则最早见于《滇南本草》。味辛,性温,归肺、脾经。具有解表散寒,行气和胃,安胎等功效。

◎ 经论

《名医别录》云:“苏,味辛,温。主下气,除寒中,其子尤良。”

◎ 释经

紫苏叶味辛,性温,归肺、脾经,为治气之良药,是行气宽中、理气安胎、下气止呕之佳品。“主下气”,辛者行散,主入肺、脾,具有下气平喘,降逆止呕之功。“除寒中”,紫苏叶长于散寒,临床上惯用于和中,常用于治中焦有寒之症。正如《本草经解》中所言:“气味俱升,阳也。肺主气而属金,金寒则不能行下降之令。紫苏辛温温肺,肺温则下降,所以下气。脾为中州太阴经也,肺亦太阴,肺温则脾寒亦除,故除寒中也。”

◎ 药证

主治:风寒感冒,咳嗽呕恶,妊娠呕吐,鱼蟹中毒。

体质特征:常人及孕产妇。

◎ 炮制

紫苏叶的炮制方法首见于《雷公炮炙论》:“凡使,刀刮上青薄皮,锉用也。”《小儿卫生总微论方》言“去土,微炙”,《奇效良方》载“拣净,去粗梗”,《品汇精要》则言“去梗,锉碎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中记载,紫苏叶炮制方法为“除去杂质和老梗;或喷淋清水,切碎,干燥”。因此,紫苏叶目前炮制方式较前并无明显差异,均为简单净制即可,所用以生品为多。

◎ 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年版)》规定紫苏叶用量为5~10g。用于行气和中、止呕安胎、发散表邪时用量不可过大;若用以治鱼蟹中毒,宜用量稍重,可单用至30~60g。外用时适量,可鲜品捣敷,也可研末掺或煎汤洗。

◎ 阐微

紫苏在形态上有叶色两面均为绿色者,习惯上称“白苏”,有面青背紫、两面均为紫色者,称“紫苏”。据考证,紫苏和白苏从《名医别录》开始就分条记载,有稳定的药名;在实际应用中,二者也多分别对待,各有所用。习惯上认为白苏香气较差,陶弘景亦认为“其无紫色不香”者“不堪用”,故多用紫苏。据考证,白苏即是《名医别录》所载之“荏叶”,谓其可“主调中,去臭气”。《本草图经》指出“白苏方茎圆叶,不紫,亦甚香,实亦入药”,《日华子本草》言其可“调气……消宿食,止上气咳嗽”。《滇南本草》则言其“治伤寒发热,无汗,头痛……一切风寒,痰涌结而霍乱转筋,咳嗽吐痰,小儿风症,定痛止喘”。由此可见,白苏与紫苏其性味、功效、主治颇为相似。现代研究结果也显示,两者均具有显著的解热、止呕、镇咳与平喘作用,但白苏挥发油毒性显著小于紫苏挥发油。自宋代起认为二者最大的区别是紫苏叶入血分,能止血,而白苏是否具有止血作用,还有待考证。目前,在四川、贵州、江苏等地仍有将紫苏和白苏等同使用的情况。而关于白苏与紫苏是否能等同使用,需进一步深入研究。

紫苏叶是一味好药,其性柔效广,表里皆顾。性柔者,言寒热、虚实均宜,如表寒不著,麻黄、桂枝之类恐温散太过,则可入紫苏叶、荆芥之类;确系温热之病,亦可用紫苏叶增解表散邪之力;倘寒热相错如外寒内热,湿热胶着者,紫苏叶亦良。效广者,盖其散寒、理中、解郁、降气、安胎、胜湿、抗过敏等,巧妙伍之,所治良多,而效亦著。表里兼顾者,既可解表走卫分,亦可解郁走气分,还可行血走血分,可助表里沟通,复气机升降,增强他药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