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代社会理论(上、下册)(第2版)
- 高宣扬
- 7752字
- 2025-02-18 06:53:04
第二节 人文和文化因素在社会结构中的加强渗透
第一项 文化因素对社会的新冲击
关于西方社会在战后所发生的根本变化,当代社会理论不仅可以从经济、政治、文化及社会结构各个角度去观察和分析,也可以从生活于西方社会中的人的心态、生活方式、行为模式及其个人和社会心理结构的变化去考察。显然,在考察社会结构的变化时,只停留在宏观的、有形的、可感知的、物质的层面上是不够的。当代西方社会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人类所创造的文化发展得越来越复杂,文化中的人文因素和物质因素紧密地相互交错在一起,致使人类创造的现代文化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中心地位。
人类社会从最初形成以来,一直是以人类所创造的文化,作为同自然界相区分甚至是对自然进行控制和改造的基础和基本条件。社会当然是人所建造的。没有人,没有人的文化创造,就不会有社会。但当代西方社会中的文化因素和人文因素,同过去的任何社会相比,都有所不同。当代社会理论所要注重并加以研究的,正是当代西方社会中的文化因素和人文因素的时代特征。
文化在区分社会同自然的性质方面,在西方社会的历史上,始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也许是西方社会同东方社会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因为对于东方社会来说,东方人所创造的文化充其量也只是把社会同自然区分开来,即使是在一定条件下把自然同社会对立起来,也不至于将两者发展到极端对立的程度。不同于西方文化的东方文化,在区分自然与社会的同时,往往也注重“天人合一”,使文化本身的发展和充实,始终同自然的发展和人本身的发展相反相成或相辅相成。因此,东方文化不至于发展到只讲人的主体中心地位,而把自然单纯地异化成为被人所控制的外在对象。西方文化的特征,从古希腊创立的时候起,便把主客体对立起来,始终强调人作为主体对于作为客体的自然的统治。西方社会进入近代以来,人作为主体对于作为客体的自然的统治,更是变本加厉。到了20世纪中叶,西方文化已发展到严重地破坏人与自然的平衡关系的程度。
当代社会文化的高度发展的结果,使社会同自然的对立发展到空前未有的危机程度。当代西方文化呈现出许多不同于东方文化的特征,但首先引起当代社会理论重视的问题,恰巧是西方文化中将人的主体地位同自然的对象地位相对立的严重程度。由这个特点所产生的结果,引起西方社会在性质和结构的基本方面同其自然环境的尖锐矛盾。当代社会理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当代社会理论为此提出了古典社会理论从未提出过的问题。
“文化”成为当代社会理论研究行动与结构等重大问题的一个基本参照点。正如英国瓦维克大学社会学女教授阿切尔(Margaret S.Archer,1943— )所指出的:“关于结构同施动(agency)的问题,被正确地看成为当代社会理论的基本争论问题。但是,在研究这个中心问题的过程中,始终都是被文化和施动问题所笼罩。实际上,这两个问题是直接地并列存在的,也就是说,两者都提出了同一的困难问题,并提出了能够同样正确地解决它们的方法。”(Archer,M.S.1996:xi)
第二项 人的主体性及其吊诡
在当代社会中,人作为自然和社会的中心,在改造自然和社会方面取得了越来越重大的成果,显示了人在其生活世界中的中心地位的进一步加强。正如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1889—1976)所说,作为当代社会文化基本结构的“现代性”(modernity),在本质上就是现代人的一种“生活世界”。现代性的特征正是在于:人作为主体既是他所建构和控制的世界的基础,又是这些世界的中心。这样一来,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人造的结构,变成越来越具有人为建造性质的世界,成为一种可以被人密码化和神秘化的世界。与此同时,在这种世界中生活的人,一方面为自己的创造而自我满足和自我陶醉,打乱了原来的传统社会所建构的各种社会和道德的秩序,寻求改变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关系;另一方面,又寻求一切可能的创造途径达到自我超越,以适应其永不满足的、无限的、理想的自由需求(Heidegger,M.1950:70;1973:30)。
这也就是说,人不仅成为其自身认知和行动的主体,而且是其生存方式的自我正当化的主体及其生存立基于其上的一切关系的中心点。在此基础上,现代人以其自身所创造的同一性和参照体系,不断地更新、扩大和重建其自由的本质。也就是说,人依据其自身创造的参照体系,不断地重建和重新诠释其生存世界中先存的、现实的和未来的一切关系网络。具有“现代性”特征的当代社会发展的结果,使人的因素越来越渗透到人的生活世界和社会系统中。正因为这样,现代性的社会结构及其运作逻辑,随着人文因素的进一步加强,内含着越来越多的人为文化的因素,特别是渗透着人的精神心态的因素,呈现出同以往任何社会迥然不同的新特征。
从社会学和社会理论的观点研究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的思想家吉登斯、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1930—2002)和鲍德里亚等人,在重建他们独具特色的社会理论的时候,都充分地考虑到了当代社会中人文因素的上述新变化。
生活在当代社会制度中的“人”,随着现代性和后现代性社会结构和文化的发展,也发生了非常深刻的变化。这就是说,社会的人文因素强化的同时,人自身也被其生活的环境所改造:人自以为改造了其生活环境,但人自身却又被非人性化的生活世界所改造。这种变化使当代人的社会行动网络、层次和中介因素各方面都进一步复杂化,并出现了许多同人性本身相矛盾的现象。反过来,人的心态、生活方式、行为模式、个人间的关系模式、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模式等等,不仅关系到人的社会行动和社会结构本身,而且更重要的,也直接影响到行动者的行动和社会结构的运作动力及其再生产的逻辑。
第三项 文化与社会的相互渗透及其象征化
人的因素同整个社会结构的相互关系,实际上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的内在化、客观化、社会化和外在化的基本条件和产物。文化同时是社会结构和社会行动的运作的动力、条件和成果。但不论是文化、社会结构或社会行动,又都是人的生活和行动的条件和成果。因此,考察社会结构、社会行动和文化的任何问题,都离不开对人的因素的研究。但在当代社会中,人的文化创造物已发展到空前繁荣和空前复杂的程度。如果说文化原本是人的精神因素同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结合的结果,那么,当代文化不同于一般以往文化的特征,就在于当代文化中人为因素的比例大大地高于自然的因素,人的创造性因素在文化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当代文化一方面体现了人的自由创造精神,体现了人的自由和自律的扩大和加强;另一方面又渗透着非人性的因素,表现出当代人被自身创造的文化产物所困的窘境。
作为行动的条件,文化和社会结构一起,为行动提供条件、资源、约束力和动力。但同为行动的条件的文化和社会结构,在当代社会中,文化占据更重要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地位。严格地说,社会结构也是人在行动中的文化创造产品,或者说,社会结构中包含和渗透着大量的文化因素,只是社会结构这个广义的文化产品,带有更多的制度化和组织化的因素和性质。在当代的社会结构中,人所赋予意义的符号、信号和密码系统,更多地渗透到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之中。人的行动也同样更多地受制于人所制造和规定的,具有特定意义的符号、信号和密码。人类创造和不断扩大其意义王国,并在这些意义王国的引导下试图不断超越其自由的界限。但同时,这些意义王国又把人引向与人的自由意志相反的方向。
由于当代社会人文的因素与整个社会结构的相互渗透,使社会结构越来越采取象征化的性质和形式。吉登斯、布尔迪厄、伊莱亚斯(Nobert Elias,1897—1990)和鲍德里亚等人的当代社会理论,都不同程度地重视当代社会的象征性问题。这并不是偶然的。这是因为他们充分地考虑到,人文因素渗透到社会结构的结果,会使社会结构本身的象征化和中介化的层次进一步自我分化和复杂化。当代社会的象征性和中介性,不能不同人的文化创造活动相联系。所以,当代社会理论也同样高度重视当代社会的文化因素(参见本篇第四章第九节),并从文化再生产(cultural reproduction;the reproduction of culture)的新观点去研究社会和文化的相互关系的问题(Giddens,A.1990;Bourdieu,P.&Wacquant,L.J.D.1992;Baudrillard,J.1976;1992)。
随着当代文化的深入发展,随着人的智力活动的进一步发挥,当代社会结构和文化因素以及各个行动者的行动过程都进一步复杂地交错在一起。而在这种交错过程中,人的创造性智力和各种精神心态因素,不论就其广度或密度而言,都以空前未有的程度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社会学那种把社会结构和文化当做两类不同的体系,或者把人的行动同文化的因素区分开来加以研究的做法,显然已经不能有效地贯彻到当代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去。
第四项 文化重构对社会理论研究的意义
即使研究传统社会的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的相互关系,也不能继续采用传统社会学的上述研究方法。至于当代社会的理论研究,由于上述重要原因,就更不能也不应该机械地分割开“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的因素。显然,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作为社会事实,作为客观存在的一部分,它们三者并不可能作为相互独立的实体或系统而存在。这就是说,从本体论的角度,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从来都是相互交错在一起。但是,从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角度,为了深入分析人在社会中的行动的性质及其运作逻辑,可以按认识和方法的贯彻程序和步骤,将行动过程同对行动发生作用或发生关联的其他因素在逻辑上区分和分割开来。在这种情况下,行动过程可以依据逻辑分析的需要被界定为行动者主体所实行的行为系列,其中包括行为发生前后行动者进行实际行为所关联到的各种内外因素的互动的各种趋向及其总和。
同样,对于行动发生于其中的各种社会因素及其关系,为了逻辑分析的需要,也可以当做行动发生的外在条件而被界定为社会结构。在这种情况下,究竟要不要把行动者行动过程中所包含的各种发自主观文化因素以外的客观文化因素纳入上述社会结构之中,也是可以依据逻辑分析的需要,按两种可能的途径进行分析。
第一种分析途径就是传统社会学所采用的,就是把社会结构同行动过程中所关联的主观文化因素以外的客观文化因素总体,当做是不同于社会结构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在这种情况下,如同帕森斯所做的那样,文化系统、社会系统及人格系统形成整合行动的体系。透过社会化和社会控制的机制,使人格得以结构化,并与社会系统的结构相一致。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系统显然扮演一个最普遍化的解释中介,同时稳定角色模式和人格系统,并具有文化要素(如语言)和实质理念(如价值、信仰及意识形态等)的特征。社会系统成为行动的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个个体的行动者依据共同的价值规范进行互动。因此,这些规范也使行动结构化。由于个体行动者都参与了由这些规范所界定的行动环境的定义,因此,他们的行为的互动就产生了一个社会结构。换句话说,行动模式或互动的协调性和规则性,是通过那些控制着行动者行为的规范的存在才成为可能。正如帕森斯自己所说:“社会系统的平衡是靠多种过程和机制维持的,而这些过程和机制的失败就必定导致不同程度地不平衡或者非整合。推动社会系统在主要方向上持续运作的两类重要机制,就是社会化和社会控制的机制。”(Parsons,T.1951:22)显然,帕森斯试图从符号和象征的观点,将文化看做是一套具有功能性的符码系统,强调其功能的意义,而不谈其整体创造的生命诠释意义。
传统社会学所采用的上述研究途径,明显地把文化同社会结构分割开来,似乎文化是社会结构以外的相对独立的统一体。这种研究途径固然有积极的认识论意义,有助于研究者将文化因素总体,当成是社会结构系统以外的实现行动的条件和原因。这显然是传统的逻辑分析方法和理性主义原则在社会研究中的一种表现。正如当代社会理论家所指出的,这是把认识论作为优先的考虑因素和价值取向的结果。它并没有考虑到,真正的行动环境和社会条件本身,原本是相互掺杂的、非常复杂的文化产品。因此,上述传统社会学的研究途径,只急于达到认识社会的目的,同时又把社会当做是可以任意被研究者加以分割的认识对象,一点都不考虑到社会的本来性质和本体结构。同时,在研究完成之后,他们又忘记了研究过程中所做的上述暂时性的逻辑分割,忘记了他们在完成分析之后必须对其研究成果进行反思。
所以,以帕森斯为代表的传统社会学研究文化和社会结构的途径,同时具有正面和负面的两种意义。其正面意义,如前所述,当研究者把文化从社会结构中独立地隔离出来加以分析的时候,确实有助于深入认识和了解文化本身诸因素的相对独立的特性和性质。但这样做的结果,却不可避免地导致歪曲文化和社会结构的本质的负面效果。传统社会学长期以来未能从传统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方法论的约束中走脱出来,因此,始终满足于上述文化分割研究途径,无法真正揭示文化和社会之间的实际复杂关系。同时,上述传统研究途径对于文化次系统本身的研究,也陷入了各种片面性,因为这种文化次系统一旦同整体社会结构分离出来,就同原有的走动于社会中的文化脉络大相径庭。
第二种分析途径,就是当代社会理论家所提倡的各种社会文化互动论和社会文化本体论优先原则。当代社会理论家试图超越传统社会学上述研究途径,再也不愿把社会和文化分割开来,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和文化,同实际存在的社会和文化之间的不可避免的二重化,充分考虑到社会和文化的实际运作过程同社会学家对于社会和文化的研究过程的二重化。这两种二重化是社会学家研究社会和文化的实践活动所不可避免的行动效果。也就是说,当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学家研究复杂的社会和文化脉络中的人的行动逻辑的时候,其研究活动本身,就已经作为一种实际发生二重化效果的介入行动,从而也就同时改变了正在被研究的那些社会行动本身,改变了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行动及其社会结构和文化环境的性质。研究活动和研究活动的对象之间的相互干预和渗透,正是社会理论研究活动的特质,也正是传统社会理论所忽略的。
当代社会理论研究社会结构和文化的运作逻辑的时候,尽管不同学派所采用的方法有所不同,但一般地说,他们都不满足于传统社会理论所采用的那种研究途径。当代社会理论首先充分考虑到人类文化的发展已经进入到新的阶段这一事实。因此,文化的因素在整个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和意义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如果说传统社会学家还有可能把文化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次系统而加以分析的话,那么,在人类文化高度发达并无孔不入地影响着人类的整个生活世界的结构的时候,当代社会理论家已经完全不可能再沿用传统社会学家的上述文化分割研究方法。换句话说,当代社会理论家身处于其中的当代社会本身,就是充满着高度的文化因素的生活世界。因此,脱离开文化和生活世界的因素,当代社会简直是不可想象的。其次,生活在社会中的社会行动者,也就是说社会中的“人”,其文化层次也已经空前提高,尤其是精神和心态的层面变得比以往更加复杂,更加自由化。文化的提升改变了人的心态及其行动模式,也改变了人的行动结构和逻辑。在这个意义上说,当代社会的任何一种社会行动,不可能不具有文化的性质,不可能发生在文化活动的脉络之外。同样,当代社会的任何一个组成部分,也不可能脱离开文化的因素。再次,文化的提升又使研究社会的研究活动本身越来越普遍化,研究社会的活动已经不是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学家垄断的一种专业性职业活动,而是成为具有社会范围的普及性的社会活动。也就是说,当代社会中任何一种社会行动,越来越具有研究社会的活动的性质。当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社会行动,往往建立在对于社会的研究活动的基础上。因此,当代社会的社会行动,一方面具有该行动本身所要达到的特殊行动目的和行动方式;另一方面,又具有研究整个社会的性质。反过来,社会学家所从事的社会研究活动,也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广泛和更深刻地影响着整个社会实践,影响着一般性的社会行动。社会理论家和社会学家研究社会的观点及其成果,也就是他们的各种社会观,为越来越多具有高度文化水准的社会行动者所采纳,成为他们从事社会行动的隐含的或明显的指导思想。
第五项 社会与文化相互交错的三大层面
实际上,当代社会结构和文化的交错可以发生在三大层面上。第一个大的层面,是由人的行动所创造的社会物质条件,包括人类生活居住环境(如都市建筑)、生产设备和交通设施等。当代社会文化的发展,使这个层面的文化因素建构起人类生活和社会活动环境的所谓“第二自然”。这种人造的“第二自然”,同现代社会以前的各种社会中的真正客观的自然环境相比,不但在性质上和社会功能上,都越来越脱离自然的真正性质,甚至把人同自然分割得越来越远,使人逐渐并越来越严重地被这些人为制造的“第二自然”所层层包围。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有时也将这种“第二自然”称为社会的“硬件”架构,成为人的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所不能脱离的基本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人的行动同真正的客观的自然的关系,被层层建构出来的第二自然所隔离,也使人的行动和生活相对独立于真正的客观的自然。反过来,生活于现代大都市和层层的第二自然所形成的生活环境中的人们,也越来越满足或陶醉于第二自然的范围之内,在心态上产生一种越来越强烈和浓厚的异化情绪,一方面使他们减弱对自然的朴素情感,对自然产生许多错误的幻觉,另一方面又日益醉心于过着脱离自然的人为文化生活,使他们的社会行动和日常生活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第二个层面,是指通过一系列多元的符号、密码和信号所构成的各种社会制度。这一类社会制度,既构成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使人的行动被纳入到制度和规范的轨道上去,同时又是文化系统的重要因素,同行动者的心理内部状态发生密切的相互渗透的关系。属于这一层面的文化结构,包括各种政治、经济、行政管理制度和各种媒体系统。
第三个层面,是指直接渗透到行动者内心的各种思想观念、道德意识和各种知识体系。这是无形的和象征性的符号体系所构成的。但就符号的结构、系统和运作逻辑而言,就这些符号系统的意义结构及其区分化的过程而言,就这些符号系统同社会结构的相互关系而言,在当代社会中是呈现出非常复杂的状况,有待各派社会理论从各个角度以不同方法加以研究。这里要特别强调指出的是,20世纪60年代后新出现的各种所谓“后现代主义”的社会理论,对于由符号系统所创建的各种思想观念和文化艺术形式的研究,给予了充分的注意,使他们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对于重建和发展当代社会理论起着特殊的推进作用(详见本书第二篇有关内容)。
由此可见,如果把社会结构、行动和文化当做是社会实在,并从本体论角度加以分析时,就可以像阿切尔那样从形态生成论(morphogenesis)和形态动力学(morphodynamics)的观点和方法去研究(Archer,M.S.1996:274-277)。而从认知论和逻辑分析的方法来说,则可以根据认识的重点和分析的层面进行多方面的分割和研究。
吉登斯在分析文化对社会变迁的影响时,除了强调宗教、思想风格和意识的重要影响以外,还特别强调当代沟通媒介系统和个人领袖的精神性影响。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吉登斯还进一步指出科学和思想的世俗化发展对于社会变迁的影响。他说:“影响到现代社会的变化过程的,并不仅仅是我们如何想的方面的变化,也是观念本身的内容的改变。例如,自我改善、自由、平等和民主参与的概念,都是前二三百年所广泛创造出来的。这些观念曾经动员了社会和政治的改变过程,其中包括革命。但是,所有这些概念已经不能把我们同传统紧紧地连在一起,而是成为追求人类改善环境的目的,并不断地改变生活的方式。所有这些虽然是从西方开始发展,但是,这些观念和理念已经实际上成为真正普遍性的,推动着世界大多数地区的改变。”(Giddens,A.1989: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