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幽幽的眼睛,给世界增添一点浪漫

1991年深秋,晚上我常去校园东侧,在田埂上寻一个田缺当茅坑。而每次出门的时候,只要唤一声“聪聪”,那小黑猫就“噌”地从一个你永远无法预料的地方蹿出来。

我在田缺蹲下,聪聪则在附近窜来窜去,扑秋后的蚂蚱或蛐蛐,偶尔也追一只田鼠。

晚上睡觉前,我将后窗开一条缝,以便聪聪凌晨回家睡觉。它通常从我肩膀处钻进被窝,一直钻到腰或脚那里。所以床上总有很多猫毛。

有一点令人头疼:聪聪经常将外面抓住的老鼠咬死,放在我脚头。所以我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是查看要不要将老鼠扔出去。

有熊有罴,有猫有虎。

(《大雅·韩奕》)  

显然,《韩奕》中与虎并列的“猫”,不是一般家猫,可能是猞猁、兔狲之类的小型猛兽。不过,那时的先民已经用家猫捕鼠了。考古学家曾在陕西省华县(今华州区)柳枝镇泉护村发现5300年前两只猫的8件骨头。

当时的民间住宅建构,大多是地坑加茅顶之类。可以想象,老鼠出入很自由,而家猫的任务,是永远完不成的。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家猫吃不完的老鼠,也是人的美食。最近我看东南亚及非洲一些国家原住民,喜欢用细棍子将田鼠按照糖葫芦模式穿起来烤,然后美滋滋地大嚼一通。难道咱们祖先不会来这套?尤其是在闹饥荒的岁月,与猫争抢田鼠并不算丢脸,甚至直接把猫咪红烧了也无可厚非。

总体而言,猫的可爱性不允许我们在想象中红烧它。至今年画上还有猫咪的各种活泼形象,吉祥喜庆。至于做宠物,猫在当代盛极中国,并新生一个“铲屎官”行当。而这个原本野性的物种,在千万年的时间流变中,好像有意修改达尔文理论:猫的最终进化目标,可能是超人。

骐骥骅骝,

一日而驰千里,

捕鼠不如狸狌。

(《庄子·秋水》)  

狸狌是指某些野猫,我愿意将它们定义为原生态猫。“猫”这个字创造之初,是怎么考虑的呢?有人说其叫声为“喵”,所以从其声,从其“苗”。但宋代学者陆佃认为“鼠害苗而猫捕之,故字从苗”,似乎更合理。《礼记》中有“迎猫”一说,也是指用其捕田鼠。就是说,在先祖心目中,猫天定就是个“警长”角色。至于后来成为宠物,则是在品种驯化、退化并复杂化之后吧?

但猫的退化对应了人类文化发展,似呈反比。而在这个过程中,猫的地位也发生质的变化。原先它为人所养所用,今天似乎反过来了。我看到很多“铲屎官”在网上发照片,喜滋滋地报告他伺候猫咪的广度和深度,更多“铲屎官”表示赞叹和学习。这个现象已经成为一种非主流文化。

若深究的话,法老时代也有猫咪当宠物。金字塔壁画里有猫,法老木乃伊边也发现过猫的木乃伊。不过这些不代表民间对猫的态度,毕竟有闲阶级的玩法,大多不能普及。而且换一个时空,猫的命运说不定很悲惨。比如黑猫在中世纪的欧洲,几无立锥之地,被视为女巫和魔鬼的同伙。而古代中国人却认同“玄猫辟邪”,黑猫就成了镇宅之宝。

因为自小喜欢看些古怪的故事,我记得咱们先祖说,葬礼上若出现猫,应该保持警惕,因为它若从死人身上跳过去,会引起诈尸。其中有何道理呢?不清楚。而近代恐怖小说的鼻祖爱伦·坡,则以黑猫为主题,吓唬过十九世纪的一大批读者。

这是对猫的污蔑!

猫在黑暗中那双幽幽的眼睛,不是为了害人,而是为了给世界增添一点浪漫。不要因为它们性格内向不善表达,就去胡乱分析它。因为猫咪的心思就像女人一样深奥。男性对女性的丰富想象中,关于猫的资料很多,比如“小野猫”。你可以不喜欢一只毛茸茸的小野猫,但你很难拒绝一位香喷喷的“小野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