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典型案例2023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司 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组织编写
- 1046字
- 2025-03-18 19:30:59
五、构建严谨科学的医共体评价指标评分规则
2022年,印发《关于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工作的通知》,细化明确有关操作细则,并将“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3分)”纳入省委、省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指标(总分100分)。
一是界定“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定义内涵。县域医共体建设发展水平指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紧密程度和实际成效水平,以及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推荐标准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比例。
二是实行分类监测评价。监测评价覆盖全省所有13个设区市及76个涉农县(市、区)。
三是明确监测评价指标数据来源。省六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评价结果、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
四是细化评分规则。总体按照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覆盖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情况三大类指标,进行分类加权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首先,69个纳入建设范围的涉农县(市、区),先分别按照县域医共体建设水平(××分)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覆盖率(××分)两类指标分别评分,然后按照7∶3比例计算综合总分。
其次,7个未纳入县域医共体建设范围的涉农县(市、区),先分别按照“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推荐标准覆盖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两类指标分别评分,然后按照5∶5比例计算综合总分。
五是采用综合指数评分。
第一步,计算水平指数。水平指数=(实际值-最小值)/(最大值-最小值)×40+60。其中,实际值为考核对象2022年度相关指标完成的实际水平;最小值为涉农县(市、区)中,2022年度相关指标完成的最低水平;最大值为涉农县(市、区)中,2022年度相关指标完成的最高水平。
第二步,计算发展指数。发展指数=(变动度实际值-变动度最小值)/(变动度最大值-变动度最小值)×40+60。其中,变动度实际值为考核对象2022年度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相对于2021年度完成情况的进步幅度;变动度最小值为涉农县(市、区)中,2022年度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相对于2021年度完成情况的最小进步幅度;变动度最大值为涉农县(市、区)中,2022年度相关指标的完成情况相对于2021年度完成情况的最大进步幅度。
第三步,计算综合指数。综合指数=水平指数×40%+发展指数×60%。
第四步,计算最后得分。该指标得分=综合指数×3分。
第五步,13个设区市按照所辖涉农县(市、区)得分的平均值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