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迈向新时代的中国行政诉讼法学
- 章志远主编
- 731字
- 2025-03-28 09:37:43
第一章 行政诉讼理念
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 )的颁布,标志着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正式建立,成为新中国立法史上最辉煌的一页1,同时意味着法治时代的开始。自此,在中国行政法治建设进程中,一场“静悄悄的革命”2开始发生。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史上的不朽丰碑,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史上的华丽篇章,其重要意义无论如何强调也不过分。3 它不仅搭建起了官民平等对话的重要平台,为宪法人权提供了重要实践场所,更形塑了公民的权利观和公权力主体的权力观,推进了权利与权力的理性沟通、司法权与行政权的良性互动以及多主体之间的开放合作治理。可以说,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实施与发展,革新了诸多法治理念,开启了一种全新的社会治理风尚。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亦为行政诉讼法学研究提供了观察的样本、思考的契机和持续的研究动力。行政诉讼理念作为行政诉讼议题之一,其发展与变化,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变化,更会产生形塑行政诉讼制度的作用,堪称行政诉讼法学研究中的元问题,历久弥新,贯穿整个行政诉讼法学研究史。学界围绕行政诉讼的目的、功能和原则展开研究,搭建起了行政诉讼法学的基本体系,同时又在这三个基础理论之外,深扎行政审判本土实践,凭借着宏观的学术视野和敏锐的学术嗅觉,提炼出诸多新的行政诉讼理念,实现了事实到理论的飞跃。
1 参见王名扬先生为《行政诉讼法通论》一书所作序言,载于安主编:《行政诉讼法通论》,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2 龚祥瑞主编:《法治的理想与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现状与发展方向调查研究报告》,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48页。
3 参见江必新:《完善行政诉讼制度的若干思考》,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