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ESG理论基础

ESG管理体现的是一种兼顾经济、环境、社会和治理效益的可持续发展价值观和管理思想。本节分别阐述企业环境责任理论、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公司治理理论、战略管理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这五个基础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全面解析ESG理论。

1.3.1 企业环境责任理论

企业环境责任(Corporate Environmental Responsibility,CER)逐渐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企业在创造经济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对生态环境的责任。许多学者探讨了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现实价值。Henriques和Sadorsk(1999)认为环境责任是企业通过与利益相关者之间公开透明的关系管理对社会产生正向积极影响的过程,这既实现了对环境的承诺,又满足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要求;Bansal和Roth(2000)对环境责任的定义是企业为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对企业的生产和管理过程施加伦理约束的自律行为。通过整理发现,虽然国内外学者对企业环境责任的概念界定存在差异,但是其核心是一致的,即在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下,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还要广泛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环境保护以维护生态平衡。

企业环境责任理论的已有研究主要是从伦理道德视角、政策视角和经济视角展开。道德视角认为履行环境责任是一种伦理性行为,不需要考虑经济因素,只从企业对法律规范的遵守和自律方面来分析。Bansal和Roth(2000)提出,履行环境责任是企业为了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环境污染),在产品、管理流程以及行为规范等方面做出改变的行为,这是一种在伦理约束下作用于企业生产和管理的自律行为。Lyon和Maxwell(2008)则重点研究企业的自由决定权,他们认为环境责任表现在企业超出法律法规,自愿生产绿色环保产品并用环境准则来约束自身行为,为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政策视角从外部性探讨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根据外部性理论,企业的环境问题是典型的负外部性问题,会对其他主体造成损害,因此应当通过法律制度明确企业的环境责任,纠正其负外部性。经济视角认为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二者是统一的。Mazurkiewicz(2004)清晰地将CER解释为企业在生产、设施和产品方面的管理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减少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废弃物和碳排放的同时,实现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的最优化。Onkila(2009)则认为环境责任是对利益相关者要求的被动反应,是政府、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综合影响的结果。

企业环境责任理论从环境维度为ESG管理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伴随经济高速增长和人们物质文化需求持续升级,全世界面临资源日益紧张、生态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气候变暖、雾霾污染严重等情况已经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因此,企业环境责任逐渐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企业在创造经济利润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生态环境应尽的责任。企业承担环境责任并非简单的“赚钱+治污”的过程,在开展经济活动时还应当综合考虑环境资源的社会用途及福利效应,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1.3.2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的概念最早于1924年由英国学者Oliver Sheldon提出。其后,Bowen于1953年在《商人的社会责任》一书中将社会责任界定为“商人有义务按照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要求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国内外学者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仍各抒己见,首先,从内容上看,企业社会责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责任观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综合性责任,囊括了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等诸多方面,典型代表人物有Carroll、周祖城等;而狭义的社会责任特指企业所需承担的道德责任和慈善责任,其代表人物有Joseph W.McGuire、Stephen P.Robbins等。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将经济责任包含在内。其次,根据提出的视角不同,分为利益相关者和社会利益两个角度,各自代表人物分别有Epstein、金立印、屈晓华、张兆国和Andrews、袁家方、刘俊海、卢代富。利益相关者角度认为企业在为股东谋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也应当追求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价值最大化,即经济责任与社会责任并非此消彼长的对立关系,而是同时存在、同等重要且相互影响的;社会利益角度则认为企业在进行一切决策时需要认真地考虑其对社会的影响,并努力使结果有利于改善社会福利以实现社会利益最大化。基于以上研究,我们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意味着企业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投资者、员工、消费者、社区、政府及环境等各个利益相关者也负有责任。它包括经济、法律、道德和慈善等诸多方面,旨在维护和增加整个社会的利益。

已有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分为四个维度。早期的一元社会责任观基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认为企业唯一的责任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通过向社会提供物质产品和服务为股东或所有者谋求利润最大化(Friedman,1970)。二维论视角下,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内部和外部责任:内部包括向社会提供安全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创造利润、确保员工的全面发展和企业的持续发展;外部主要是努力改善或阻止可能对社会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Gallo,2014)。Frederick(1983)把CSR分为强制性和自愿性两种类型,前者由政府法律规定,如保障公平就业、保护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等,后者主要包括慈善捐赠等自愿性行为,企业主管可以为政府提供一些参考性建议以协助推动社会活动。1971年,美国经济发展委员会(Committee for Economic Development,CED)提出CSR的“三个同心圆”模型,揭示其相互联系、层层递进的内在思想。目前,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内容,最为学术界广泛接受的是Carroll于1991年提出的四层次金字塔模型。该模型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由低到高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四个层次(Carroll,1991)。

企业社会责任理论从社会责任维度为ESG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企业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从社区、政府、雇员、投资者等的角度看待社会责任问题,即在考虑企业自身投资回报的基础上,加入社会价值取向,选择有利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管理行为,并希望通过该行为实现某种社会目标,如社会公平、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等。企业社会责任与ESG管理之间存在较为紧密的联系:一方面,企业社会责任是ESG管理的基础,只有更多的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才可能形成负责任的ESG管理行为,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ESG通过不同方式促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只有具备良好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才能在融资和科学管理等方面获得相对优势,推动自身的发展。

1.3.3 公司治理理论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逐渐成为国内外学术界和业界共同关注的一个全球性课题,涌现出丰富的理论研究成果和具有重要实践指导意义的公司治理准则。经济学家对公司治理的定义主要持制度学说观点,Myer(1994)认为公司治理是由于市场经济中公司组织形式的变化,即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而产生的,体现的是一种为投资者利益服务的组织安排。管理学家通常从企业决策与利益关系的视角对公司治理进行定义,Oliver(1996)指出公司治理结构在存在代理关系且合约不完全的情况下尤为重要,它被视为一个决策机制,决定了初始合约中没有明确设定的权利将如何使用。综合来看,公司治理是一个多角度、多层次的概念,其本质是通过各种制度或机制协调和维护公司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对内表现为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层的权力制衡关系,对外即与债权人、雇员、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平衡关系,在保证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

公司治理理论的研究主要是从合法性视角、公司治理质量评价、公司治理度量等领域展开。合法性视角认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来自环境、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压力,这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合法性管理,其中包括建立健全有效的治理结构。例如,加强员工的道德教育以提高企业内部社会责任意识,对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给予薪酬奖励以完善激励机制,健全独立董事制度以提升企业环境和社会责任披露水平等。公司治理质量评价基于公司治理理论的不同维度和参与主体,制定指数和评价体系,反映企业治理现状和发展趋势。例如,Gompers等(2003)从延缓敌意收购战术、投票权、董事/高管保护、其他防御措施及国家法律五个维度构建综合性的G指数来衡量股东权利水平;Bebhuk和Cohen(2009)在对G指数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构建了壕沟指数(E指数)。公司治理度量关注股权结构、董事会特征、信息披露透明度等因素。例如冯根福和温军(2008)从股权集中度、高级管理层持股、国有持股、机构持股和董事会结构五个维度考察公司治理与技术创新的关系。

公司治理理论从治理维度为ESG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着来自环境、社会、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性”压力,这就要求企业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合法性管理,其中包括建立健全有效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水平体现了一家企业董事会治理水平的高低,包括委托代理冲突、股利分配方式、董事决策机制等,这些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实现方式,也为ESG管理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及评价和度量的基础。

1.3.4 战略管理理论

战略管理是根据整个组织的愿景、使命和战略,系统地组织资源,实现战略分析、战略创造、战略实施和战略监控的持续性活动(Teece,1984)。战略管理是从全局和长远的观点研究企业在竞争环境下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是现代企业高层领导人最主要的职能,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是决定企业经营成败的关键。最早将战略引入企业经营管理领域的学术著作是菲利普·塞兹尼克在1957年出版的《经营中的领导能力》。1962年,阿尔弗雷德·钱德勒出版了《战略与结构》,被认为是“现代对战略的理解的第一本集大成著作”。1965年,伊戈尔·安索夫出版了《公司战略》,标志着公司战略理论的正式诞生。同年,肯尼斯·安德鲁斯出版了《商业政策:原理与案例》。

战略管理理论的研究主要分为环境战略、目标战略、竞争战略、核心能力战略四个维度。环境战略研究以安索夫为代表。安索夫的环境战略论的基本结构含环境、战略、组织三大支柱要素,只有这三要素协调一致的战略才能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安索夫认为上述三大支柱要素可以划分为五种类型,即稳定型、反应型、先导型、探索型、创造型,并进一步研究其相互协调与适应关系。目标战略研究以德鲁克为代表。这里将战略定义为由目标、意志或目的,以及为达到这些目的而制定的方针、计划所构成的一种模式,目标管理迫使主管人员考虑计划的效果而不仅仅是计划的活动或工作,经营战略所研究的问题是决定企业的长期目的和目标,并通过经营活动和分配资源来实现。竞争战略研究以迈克尔·波特为代表。竞争战略的基本观点认为企业经营战略的关键是确定企业的竞争优势,企业一般采取三种基本竞争战略类型中的一种: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核心能力战略研究以普拉哈拉德为代表。核心能力是指企业长期积累而成的一种独特能力,可实现高于竞争对手的价值,具有进入多种市场的潜力,难以复制模仿,是长期利润的源泉。

战略管理理论从决策维度为ESG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ESG不是用于“表达企业具有行善意愿”的声明,而是一种让企业能够为环境、社会,以及自身管理带来积极成果的战略和无数具体的决策。企业在制定战略决策和管理流程时,需要综合考虑ESG的作用,专注在相关行业和环境背景中寻找具有经济影响的特定社会或环境问题,通过ESG战略管理,向投资者展现企业在识别发展风险、差异化竞争、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的能力和敏捷性,并以可量化的成果指标获得利益相关方的认可。只有将ESG与战略管理相联系、具备ESG战略思维的企业,才更有可能通过独特的价值主张和有效行动实现多维度的收益、多方共赢和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1.3.5 利益相关者理论

利益相关者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伊戈尔·安索夫1965年在他的《公司战略》一书中提出并引入管理学界和经济学界。198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之父米尔顿·弗里曼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这本书中提出了广义的定义: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能够影响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或者能够被企业实施战略目标的过程所影响的个人或团体。之后,Clarkson(1995)提出了狭义的定义:利益相关者在企业中投入了一些实物资本、人力资本、财务资本或一些有价值的东西,并由此而承担了某些形式的风险,或者说,他们因企业活动而承受风险。国内学者贾生华和陈宏辉(2002)对利益相关者的界定介于广义和狭义之间,他们认为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在企业中进行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并承担了一定风险的个体和群体,其活动能够影响企业目标的实现或者受该企业实现其目标的过程影响。

利益相关者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细分,不同类型的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管理决策的影响以及受企业活动影响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按照相关群体与企业是否存在交易性合同关系,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契约型利益相关者和公众型利益相关者(Charkham,1992)。根据相关者群体与企业联系的紧密性,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首要的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利益相关者(Clarkson,1995)。根据相关群体是否具备社会性以及与企业的关系是否直接由真实的人来建立,可以将利益相关者分为四类:主要的社会利益相关者、次要的社会利益相关者、主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和次要的非社会利益相关者(Wheeler,1998)。各利益相关者作为一个利益共同体,凭借各自不同的优势参与企业经营过程,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不同性质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影响力存在明显差异,某些利益相关者能够为企业提供专用性或关键性资源,或者愿意承担企业经营的重大风险,其行为直接影响企业能否持续发展,因此在治理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

利益相关者理论从价值维度为ESG管理的发展提供了理论支撑。企业嵌入一个由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的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中,与企业产生重要联系的不仅包括股东,也包括债权人、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会大众、同行业企业,甚至是跨行业企业,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有利于企业的长期成功。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增强利益相关者的信任感,提高经营效率,进而带来更好的财务绩效。ESG管理是企业向利益相关者透明地展示其社会责任和多方价值共创的一种管理方式,如果企业积极地践行ESG,利益相关者会认为该企业可能具有更好的声誉和更低的风险,更愿意和该企业合作。

1.3.6 ESG理论发展

1.ESG投资理论

ESG投资目前仍没有统一的定义。Cowton(1999)首先提出了伦理投资这一新的投资方法,认为其投资标准除了考虑传统的财务指标外,还包括社会目标或道德的约束,因此比单纯基于经济回报和风险的投资更为复杂。Plantiga和Scholtens(2001)对ESG投资的界定关注投资者如何将个人价值取向与道德标准融入投资决策过程中,不仅考虑投资者的金融需求,而且考虑投资对社会的影响。Sparkes(2002)指出,不同于伦理投资,ESG投资的主要特征在于股权投资组合的构建,投资者运用社会或环境标准选择和管理投资组合以获得最优的投资回报。美国社会责任投资论坛(2005)则认为ESG投资是一种考虑对社会和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后果的投资过程。基于以上几种定义,ESG投资的本质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除考虑传统财务因素外,还要考虑该投资行为可能给环境和社会带来哪些影响。它将财务收益与社会、环境及伦理问题相结合,体现的是一种多重考量的新型投资模式。

投资者一般选择组合筛选、股东倡导和社区投资这三种方式或者通过不同方式的组合来实现ESG投资。组合筛选是一种基于道德与环境准则进行判断的投资决策策略。股东倡导是指具有社会责任意识的股东充分发挥企业所有者的关键作用,主动与企业交涉谈判,呼吁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并主动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影响企业的行为,如直接与管理层沟通、提交股东决议案、代理投票、参与股东大会或直接对企业提出诉讼等,协助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社区投资是指投资者将现有资源直接投资于社区的某项计划、活动或项目,向其提供所需的信贷、资金和人力资本等。

2.ESG总体理论

可持续发展已成为21世纪商业的主题,也是目前学术界和产业界的一个重要研究议题。企业的高速发展和外部环境的持续动荡引发的“黑天鹅”事件,使得企业道德、环境、公司治理等非财务因素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风险。ESG作为一种追求长期价值增长的投资理念和企业评价标准,会对公司治理、公司战略及资源分配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是推动资本主义市场由“利益化”向“可持续发展化”转变的重要举措,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抓手。

(1)ESG理论内涵。ESG中的E指公司在环境方面的积极作为符合现有的政策制度、关注未来影响等,主要包括能源、水等资源的投入方面以及废物污染、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S指企业在社会方面的表现,主要涵盖领导力、员工、客户和社区关系等方面;G主要指公司在治理结构、透明度、独立性、董事会多样性、管理层薪酬和股东权利等方面的内容。在某种意义上,ESG可被视为对环境责任理念、社会责任理念和公司治理理念的总体概括。

无论是“E-环境”“S-社会”还是“G-治理”因素,都是基于“企业—社会各利益相关者”的关联视角进行的界定,其本质特征是对利益相关者理论(Stakeholder Theory)更深层次的解读。传统管理理论以股东利益为中心,强调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提升股东回报,即股东利益最大化。与主张“股东至上”的理论不同,ESG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并不只依赖于资本投入,还需要管理者、员工、顾客、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共同投入。而且,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所有利益相关者与出资者共同承担风险,例如,消费者承担了产品安全风险、债权人承担了债务人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风险、社区承担了环境污染的风险等。实际上,企业嵌入于一个由相互连接、相互依赖的利益相关者构成的社会网络中,与企业产生重要联系的不仅包括股东,也包括债权人、员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会公众、同行企业,甚至是跨行业企业,综合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才有助于企业的长期成功。

从这一理论视角来看,ESG提倡从以往以股东利益为核心的财务信息披露向以多方利益相关者利益为核心的非财务信息披露转变,其可以理解为对各利益相关方的综合考量,“E-环境”考量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因素,“S-社会”考量的是与企业活动有关的一系列利益相关者(如员工、供应商、顾客等)的利益,“G-治理”考量的是对企业最具话语权的股东利益。

(2)ESG三者间的关系。此外,对环境、社会与治理彼此之间的影响,例如关于环境与治理间的关系和社会与治理间的关系,也有众多研究关注。在社会—环境方面,Rodriguez和Cruz(2007)对社会责任与环境责任的重要性进行分析,研究西班牙酒店业环境责任与企业绩效之间的关系。结果表明,履行酒店业环境责任能够显著促进企业绩效。在环境—治理方面,Peters和Romi(2014)研究发现,公司治理机制在应对企业的环境和气候相关风险以及监控企业在碳排放计划中的参与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良好的环境绩效也会使得公司的CEO获得相应的绩效奖励(Pascual,2009)。在社会—治理方面,许多学者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与几种公司治理机制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Harjoto等(2015)采用了董事会特性的七个维度(性别、种族、年龄、外部董事资格、任期、权力和专业知识)研究了董事会成员多样性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证明了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正相关关系。还有研究发现董事会中女性成员的占比与公司的慈善活动之间存在正向的关联(Bear等,2010),即董事会中女性比例越高,企业社会责任披露程度越高。